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20
四川/乐山 质疑投诉
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乐山-2026-07-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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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竹根院区改造提升工程(设备采购)第一批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浙江民发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杭州华东建设机械市场配件区*****室
被投诉人: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
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佑君街北段**号
被投诉人: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乐山市五通桥区竹根镇茶花路工商银行*楼
四、基本情况
五通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通桥区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医院竹根院区改造提升工程(设备采购)第一批(*****************),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有倾向性,疑似倾向于西门子品牌的磁共振设备。投诉事项*:后处理工作站显卡要求指定消费级型号,具有倾向性。投诉事项*: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将通用办公桌椅纳入核心配套设备。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限定原厂线圈,排斥兼容线圈供应商,设置不合理。投诉事项*:**分析软件参数模糊,无统一评审标准。投诉事项*:核心技术参数量身定制,排斥国产及其他品牌供应商。投诉事项*:招标文件第五章的评审标准设置不合理,将导致评审结果严重偏向于满足上述特定技术参数的产品,价格竞争因素被不当弱化。投诉事项*: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需求缺乏代表性与竞争性,存在歧视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乐山市五通桥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