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7-2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 * | 投标报价:******(元) |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 宁波市鄞州区日丽中路南部商务区*号楼水街**号 |
*.废标结果:
|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 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采购项目 | 初始排污权指标核定采购项目 | 根据国家及浙江省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对慈溪市区域内已取得重点管理或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且有总量控制要求的现有排污单位、已完成排污许可登记且拥有排污权的现有排污单位、已通过交易取得排污权但暂未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的排污单位,开展“十五五”主要污染物初始排污权的核查与核定工作。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年底前完成,最终时间以采购人确定的时间为准。 | 符合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康德存,李丹丹,张达俊(第*标项采购人代表),李凤辉,贝晓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网上中介超市中选金额壹万元整(¥*****元)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个工作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地址: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张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关北路***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鲁燕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缪臻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慈溪市财政局
地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号*楼***室
传真:/
联系人:陈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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