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岭南四巷建设工程施工(进场编号:MMGC2026-008)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的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2026-07-21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关于岭南四巷建设工程施工(进场编号:MMGC2026-008)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的通知[招标/资审公告]
广东/广州-2026-07-21 00:00:00

关于岭南四巷建设工程施工(进场编号:************)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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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岭南四巷建设工程施工(进场编号:************)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的通知

各投标单位:

我单位组织的岭南四巷建设工程施工(进场编号:************)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期间收到异议。

异议中提出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康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拟派项目负责人杨亚南(一级注册建造师/豫****************),经查询,杨亚南于****年**月**日在滑县****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乡村道路硬化项目一标段作为项目经理已中标,存在尚有在建项目的嫌疑。

我单位分别于****年*月*日和****年*月*日致函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康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要求其就异议提出的问题进行澄清,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或其他符合事实的并具有法律效应的相关书面材料回复

根据第一中标候选人提供的资料,我单位发现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康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竣工验收证书中提到竣工日期为****年**月**日,但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验收单位的签字盖章日期均为****年*月*日。

就以上情况,我单位于****年*月*日上午*时组织召回原评标专家对以上情况进行复核(复评),评标委员会复核(复评)意见如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十七条,项目负责人履职终止应以竣工验收为标准。招标文件约定,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时间界定为:拟派项目经理已存在担任其它项目中标结果公告的中标人项目经理至工程竣工验收的期限或在在各省份“建筑市场监管平台”中被锁定的项目经理。河南省康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回复函资料中的完工证明、竣工图及有关照片仅证明该项目工程实体工程已完工及资料检查工作已开展;同时该公司所提供的竣工验收证书,证明该工程验收通过日期是****年*月*日,该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因此,拟派的项目经理杨亚南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属于招标文件划定的在建履职周期内,不符合招标文件中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综上,我单位取消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康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中标人的资格。根据《中华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招标人选取第二名中标候选人“广东骏基建设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招标单位:茂名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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