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毕节-2026-07-21 00:00:00
大方县妇幼保健院口腔科义齿加工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方县妇幼保健院口腔科义齿加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服务期限:服务期*年,一年一签。
*.采购内容: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年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年*月至今任意*个月的纳税证明和****年*月至今任意*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不需要缴纳税收和社保的,须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出具声明,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出具声明,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若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且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需覆盖投标产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三、报价要求
*.报价包含原材料费、加工费、运输费、包装费、税费、上门服务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费等一切费用,成交后无任何额外费用;
*.报价不得高于项目限价,否则报价无效;
*.报价单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
四、商务要求
*.质量要求:供应商保证所供产品为本次采购响应的成交品牌及对应规格型号的合格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合同期内,供应商擅自更改供应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合同期内,对于临近有效期*个月的产品,供应商应无条件为采购人更换。
*.价格及购买数量:
(*)价格:供应商按照成交单价向采购人提供采购品目内全规格型号产品,合同期内供应商不得上调供货价格;
(*)购买数量: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供货模式,实际购买数量以采购人订单为准,采购人不保证每年订单量。
*.交货时间、地点、服务周期:
(*)交货时间: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配送要求完成配送并提供伴随服务,常规采购应在采购计划下达后*—**天内供货,紧急采购需在采购计划下达后*—*天内供货,节假日需照常配送,不得因供货不及时影响采购人正常医疗工作开展;
(*)交货地点:大方县妇幼保健院
*.货物验收
(*)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并在采购人库房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对于货物的表面瑕疵,采购人应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当场提出。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品种、规格、数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或采购人采购计划要求,存在数量不足或质量、技术问题的,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人检查验收货物合格后,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并加盖单位印章;
(*)若供应商供应的为进口品目,须出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注册证书,以及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
(*)采购人需对品目进行质量检验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质量检验的具体要求通知供应商,检验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质量及售后服务要求:
(*)供应商应保证所供应货物为全新、未使用产品,且完全符合本项目采购对货物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产品有效期内发现存在缺陷的,供应商应免费予以更换;
(*)供应商须保证配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障临床使用安全有效,供货时需出具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注册证、质量检验报告书、产品合格证等文件;进口品目须附带标注产品名称、批号、产地、规格、型号、有效期等内容的中文标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质量保证期内,若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或经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原材料等情况),采购人可向供应商提出补救要求或索赔;若供应商未在约定时间内弥补缺陷,采购人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相应风险和费用由该供应商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在签订合同时另行约定。
五、响应文件递交要求(响应文件须密封并加盖鲜章,按顺序胶装成册,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有效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
*.报价单(格式见附件*,须同时提供电子版);
*.提供投标产品的技术资料(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宣传彩页、检验报告等),并加盖制造商或有效授权单位公章;
*.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质量保障方案,如原材料溯源、生产质控流程等;(*)临床配合与个性化服务方案;(*)售后响应时间与物流方案,明确各类产品的出货周期及加急件出货周期,说明物流与消毒流程等;(*)售后保障与风险处置方案,如承诺质保年限,明确因加工质量问题引发医疗纠纷的责任界定与赔偿机制等;(*)退换货服务承诺;(*)其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服务承诺等;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需同步提交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所提供业绩均真实有效,若经核查确属伪造,自愿承担一切后果及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资质文件;
*.提供贵州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平台的配送企业资质证明截图,以及在有效期内的生产厂家授权证明书;
*.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每页均须加盖鲜章。
六、评审办法
*.比选小组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名,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评分表见附件*。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之后排名首位的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组织比选活动:
(*)品目被纳入集采目录后,供应商无法取得配送权,或供应商无法按照集采价格供货的;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经质疑后,比选小组确认成交供应商在本次比选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因其他原因导致质疑成立,成交资格无效的;
(*)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发现成交供应商存在未实质性响应比选文件要求的情形,且该情形经比选小组确认的。
七、文件递交时间与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
(*)现场递交地址:大方县妇幼保健院总务科(奢香大道南段与府前路交汇处);
(*)邮寄递交地址同上,收件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八、其他事项补充说明
*.近五年内存在商业贿赂行为的单位、个人及其关联公司不得参与本次采购;
*.医院保留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的权利,若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实际生产能力与申报情况不符,将取消其成交资格;服务期内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或投标文件中的方案提供服务的,医院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大方县妇幼保健院所有。
附件*:大方县妇幼保健院口腔科义齿加工服务项目报价单
附件*:大方县妇幼保健院口腔科义齿加工服务项目评分表
大方县妇幼保健院
****年*月**日
附件*:大方县妇幼保健院口腔科义齿加工服务项目评分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