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区霍各庄镇西霍各庄村21.57亩耕地经营权
2026-07-21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宝坻区霍各庄镇西霍各庄村21.57亩耕地经营权
天津-2026-07-21 00:00:00
天津-2026-07-21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霍各庄镇/西霍各庄村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西霍各庄村集体经济组织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宝坻区霍各庄镇西霍各庄村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发包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宝坻区霍各庄镇西霍各庄村**.**亩耕地经营权 | ||
| 挂牌价格 | ***.***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转出方以名下依法享有所有权及合法经营管理权、坐落于天津市宝坻区霍各庄镇西霍各庄村的集体土地(土地面积合计 **.** 亩)作为合作投入资源,与受让方开展项目合作;该土地仅限受让方专项用于电商项目建设与运营,受让方不得擅自变更土地使用用途、转租、转借、抵押土地或用于其他任何经营及非经营事项。 *.土地用途仅限农产品、本地特色产品等合规品类电商线上销售、仓储、打包、配套办公等电商配套经营使用,受让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农业及配套经营用途,不得违规搭建、转租、转借、抵押土地。 *.甲乙双方建立专项合作经营关系,受让方依托本协议**.**亩土地,独立负责电商项目的日常运营、货源采购、线上销售、物流对接、人员管理等全部经营工作,自负日常运营盈亏、承担经营成本。 *.转出方以优惠土地资源入股合作项目,行使项目监管、财务核查、利润分红、合规监督权利,不参与受让方日常具体经营管理,不承担受让方个人经营亏损及债务。 *.本项目受让方付与转出方每年、每亩保底***元收益和本地块所有经营收益利润分红**%。 *.年度财务报送义务:受让方须在每年结束后*个工作日内,向转出方完整、真实、准确报送当年全套经营财务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月度销售台账、线上平台订单明细、营收总额、进货成本、人工成本、物流费用、场地运营成本、税费凭证、收支流水、利润核算表等全部财务及经营数据。 *.财务核查权利:转出方有权随时对受让方报送的财务账目及相关佐证财务凭证、经营数据进行核查、对账、实地核验,有权聘请第三方会计、审计机构对项目财务进行专项审计,受让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主动提供全部账本、凭证、平台后台数据、银行流水,不得拒绝、拖延、隐匿、篡改资料。 *.利润分红周期:本项目利润分红结算周期为:年度,每期分红结算完毕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出具正式利润结算报告,双方签字确认后执行分红分配。 *.账目留存要求:受让方需完整留存项目全部财务、经营档案,留存期限不少于本协议合作期届满后*年,以备转出方及上级农业、纪检、审计部门核查。 **.任何一方发现对方违规、违约行为,可出具书面整改通知书,违约方须在收到通知书*日内完成整改并书面回复,逾期未整改的视为严重违约。 **.报名费及交易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承包到期后村集体收回承包者承包项目地块,承包方在到期前自行清除地上物及其附属设施,到期后未清除视为承包方自行放弃,归村集体进所有。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注册地点在本村的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报名提供承诺有能力从事电商销售) | ||
| 转出用途 | 种植业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终结 |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