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工信频道”宣传平台项目采购公示
2026-07-21
广东/东莞 招标采购
“东莞工信频道”宣传平台项目采购公示
广东/东莞-2026-07-21 00:00:00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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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工信频道”宣传平台项目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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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实际宣传需求,为持续打造“东莞工信频道”移动端传播展示窗口,扩大东莞工信新闻宣传影响力,我局拟聘请专业机构搭建“东莞工信频道”宣传平台。该项目是政府采购范围以外且采购预算金额达到限额的非政府采购项目,将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工信频道”宣传平台项目

三、采购金额:不超过**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宣传平台搭建,包括技术搭建和后台管理等。*、内容协同生产,包括原创采写、加工改写、专题策划、创意传播等。*、宣传内容分发。

(二)工作成果。*、搭建“东莞工信频道”宣传平台,政媒共建一个线上宣传平台、推出一系列深度报道、制作一系列创意传播。*、对东莞工信局重点活动提前介入策划,****年播报原创新闻信息数量*****篇,活动微视频*****个。*、搭建专业团队,根据工作需要,策划设计一图读懂、海报等产品***个。*、对频道内优质内容,推送到国内重点主流网站。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采购活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宣传平台建设经验,并提供相关案例。

六、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个自然日)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请于****年*月**日**:**前根据采购内容提交响应文件(含报价),逾期不予接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洪福西路**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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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办单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粤***备********号**网站标识码:**********联系电话:*************
粤公网安备 **************号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西路**号塞纳嘉园二楼 网站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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