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2026-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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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专业化运营“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我局拟聘请专业机构运营维护官方公众号。该项目是政府采购范围以外且采购预算金额达到限额的非政府采购项目,将采取比选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运营维护项目
三、采购金额:不超过**万元
四、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日常运营,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内容策划更新、视觉美化设计、技术保障、后台管理等。*、宣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宣传主题策划、稿件撰写、宣传分发、政策解读、创意传播等。*、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制作一图读懂、海报、***等。*、宣传内容分发。
(二)工作成果。*、“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一般每周发布*次,每次推送***条。做好内容意识形态安全把关。*、全年记者采写原创稿件与协助修改活动新闻通稿不少于**条。*、按工作实际需要,全年设计一图读懂、海报等视觉产品***条,设计电脑幻灯片*****个。*、提供拍摄剪辑团队,按工作需要全年拍摄或剪辑简短微视频*****条。
五、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人于采购活动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须具备与本采购项目相关的运营维护经验,并提供相关案例。
六、公示期限
本公示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个自然日)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活动,请于****年*月**日**:**前根据采购内容提交响应文件(含报价),逾期不予接收。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洪福西路**号塞纳城市嘉园二楼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月**日


- 主办单位: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粤***备********号**网站标识码:**********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