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6-07-21 00:00:00
蚌埠市五河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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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五河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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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五河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关于“蚌埠市五河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我司作为联合体成员承建某学校新建工程项目,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资料均载明该人员为本项目项目经理,但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该项目总合同额是****万元,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我方承担该项目**%工程量(即****万元),工作范围包含室内装饰装修、道路、景观绿化、配套及附属工程。现咨询该业绩是否符合项目经理业绩评审条件,请招标人予以明确回复。
答复:该业绩不符合项目经理业绩评审条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问题*、装饰或改造项目业绩是否认可?
答复:装饰业绩不予认可,改造业绩包含主体结构施工内容的予以认可。
问题*、请问我单位提供项目经理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 万元的政府投资建设的干部周转房业绩。干部周转房是政府建设的干部宿舍。是否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要求?
答复: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第*.*.*条明确将民用建筑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干部宿舍作为宿舍类建筑,属于居住建筑范畴,而非公共建筑,故不予认可。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河县人民医院
地址:五河县浍河路***号
邮编:******
联系人:李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工业区科技创新产业园东区研发楼六楼
邮编:******
项目负责人:赵明威
电话:***********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