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五河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二次)
2026-07-21
安徽/蚌埠 变更澄清
蚌埠市五河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二次)
安徽/蚌埠-2026-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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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五河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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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五河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建设项目答疑澄清公告(二次)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关于蚌埠市五河县县域医共体资源共享中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的有关疑问回复如下:

问题*、我司作为联合体成员承建某学校新建工程项目,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资料均载明该人员为本项目项目经理,但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经理姓名。该项目总合同额是****万元,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我方承担该项目**%工程量(****万元),工作范围包含室内装饰装修、道路、景观绿化、配套及附属工程。现咨询该业绩是否符合项目经理业绩评审条件,请招标人予以明确回复。

答复:该业绩不符合项目经理业绩评审条件,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问题*、装饰或改造项目业绩是否认可?

答复:装饰业绩不予认可,改造业绩包含主体结构施工内容的予以认可。

问题*、请问我单位提供项目经理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 万元的政府投资建设的干部周转房业绩。干部周转房是政府建设的干部宿舍。是否满足本招标项目的要求?

答复:依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明确将民用建筑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两大类,其中居住建筑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干部宿舍作为宿舍类建筑,属于居住建筑范畴,而非公共建筑,故不予认可。

注:此答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河县人民医院

地址:五河县浍河路***

邮编:******

联系人:李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兴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五河县城南工业区科技创新产业园东区研发楼六楼

邮编:******

项目负责人:赵明威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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