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2026-07-21 00:00:00
[长兴县]长兴县****年度学校食堂综合类食品原材料采购供货服务及入围库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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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兴县*********年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供货服务入围单位澄清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长兴县*********年度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及供货服务入围单位
三、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四、澄清内容:
*、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技术资信文件得分”序号* 检测能力更正,具体如下:
更正前: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 检测能力 | ** | *.自有*台金标检测仪的得*分;本项共*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设备清单、发票及功能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相关原件踏勘现场复核后确定最终评标得分。 *.提供兽残药残检测试剂购买发票,发票内须明确所采购的药剂产品名称(噻虫胺、咪鲜胺、**苄基腺嘌呤、阿维菌素、噻虫嗪、吡唑醚菌酯、多菌灵、多西环素、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恩诺沙星、孔雀石绿、氟苯尼考、二氧化硫、亚硝酸盐),采购以上检测药剂类别达到**个品种的得*分,达到**个品种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药剂发票及发票清单(发票清单内清晰标注各类别药剂对应的发票及发票号),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相关原件踏勘现场复核后确定最终评标得分。 *.在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平台”****年*月*日—****年*月**日(完整全年)期间开展的快速检测批次数量: 周期内有效快检≥***** 批次:得 *分; **** 批次≤有效快检<***** 批次:得 *分; ****批次≤有效快检<****批次:得 *分; 有效快检<**** 批次:本项不得分。 注:以市场监管局查询函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函,未提供不得分。相关原件踏勘现场复核后确定最终评标得分。 |
更正后:
序号 | 评审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 检测能力 | ** | *.自有*台多功能检测仪(具备农残和非农残检测功能)或*台农残检测仪和*台非农残检测仪的设备得*分;自有*台智能化胶体金判读仪的得*分。本条共*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设备清单、发票及功能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相关原件踏勘现场复核后确定最终评标得分。 *.提供兽残药残检测试剂购买发票,发票内须明确所采购的药剂产品名称(噻虫胺、咪鲜胺、**苄基腺嘌呤、阿维菌素、噻虫嗪、吡唑醚菌酯、多菌灵、多西环素、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沙丁胺醇、恩诺沙星、孔雀石绿、氟苯尼考、二氧化硫、亚硝酸盐),采购以上检测药剂类别达到**个品种的得*分,达到**个品种的得*分,本项最高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检测药剂发票及发票清单(发票清单内清晰标注各类别药剂对应的发票及发票号),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相关原件踏勘现场复核后确定最终评标得分。 *.在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快速检测平台”****年*月*日—****年*月**日(完整全年)期间开展的快速检测批次数量: 周期内有效快检≥***** 批次:得 *分; **** 批次≤有效快检<***** 批次:得 *分; ****批次≤有效快检<****批次:得 *分; 有效快检<**** 批次:本项不得分。 注:以市场监管局查询函为准,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函,未提供不得分。相关原件踏勘现场复核后确定最终评标得分。 |
文件附件场踏勘评价细则中检测能力内容同步修改。
*、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技术资信文件得分”场地资信部分备注更改,具体如下:
更正前:
注:场地资信评分除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材料外,主要参照踏勘小组现场记录情况评分,招标人将组织评审小组在开标当日对上述场地资信评分项中的场地、设备、车辆、佐证原件材料等评审内容开展现场核查,投标人须确保现场踏勘时的场地状况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开标后至现场踏勘前如有增加或更新的场地状况不列入本次评分。核查当日,投标人对应得分项全部证明原件、车辆、设备须完整留存于现场以供核验;若核查时对应车辆、设备、原件材料等缺失、不在核查现场或无法现场核验的,投标材料与现场踏勘评价表有矛盾的,以现场踏勘评价表为准进行计分,如踏勘情况与投标文件出现较大偏差,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各评委的算数平均值作为场地分最终得分,场地分满分为**分,低于**分(不含)的投标文件将作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
更正后:
注:场地资信评分除投标人需提供相关材料外,主要参照踏勘小组现场记录情况评分,招标人将组织评审小组在开标当日对上述场地资信评分项中的场地、设备、车辆、佐证原件材料等评审内容开展现场核查,投标人须确保现场踏勘时的场地状况与投标文件的一致性,开标后至现场踏勘前如有增加或更新的场地状况不列入本次评分。核查当日,投标人对应得分项全部证明原件、车辆、设备须完整留存于现场以供核验;若核查时对应车辆、设备、原件材料等缺失、不在核查现场或无法现场核验的,投标材料与现场踏勘评价表有矛盾的,以现场踏勘评价表为准进行计分,如踏勘情况与投标文件出现较大偏差,经评标委员会确定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做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各评委的算数平均值作为场地分最终得分,场地分满分为**分,低于**分(不含)的投标文件将作符合性审查不通过处理。 |
*、第四章 评标办法中“技术资信文件得分”场地资信部分补充说明,具体如下:
本项目技术资信文件中“场地资信部分”的评分项所涉及证明材料均由投标主体(总公司)出具,其余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等均不予计分。
特此通知!
本次澄清公告的内容作为发包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发包文件具有同等效力,发包文件与此公告及澄清定稿文件有冲突的,以此公告及澄清定稿文件为准,发包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浙江汇合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