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河池-2026-07-20 00:00:00
天峨县民政局关于投诉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等“山寨社团” 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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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境内机构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形式开展活动。一些境外非政府组织或企业未经境内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在境内以协会、学会等名义违法开展活动,损害国家法律权威,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社会公众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渠道,持续提升依法整治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投诉举报相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
一、举报对象
(一)组织类别
*.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境内各类非法社会组织。根据《取缔非法社会组织办法》规定,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实施管理、尚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以及其他依法无需进行登记的组织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在境外注册登记的非政府组织、企业,违反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企业境内活动管理法律法规,未经境内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擅自以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名义在境内开展活动。
(二)表现形式
结合执法实践掌握情况,当前重点关注以下几类“山寨社团”:
*.“碰瓷”国家战略,打着乡村振兴“一带一路”“区域协调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旗号开展活动,妨碍国家重大战略部署的;
*.伪装官方背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冒用全国性社会组织名义,损害全国性社会组织声誉的;
*.打着“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等名义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骗钱敛财的;
*.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颁发各类“证书”,评选所谓“大师”头衔的;
*.其他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
二、举报内容
为便于相关部门开展对“山寨社团”的调查处置,投诉举报内容要尽可能详实,一般应包括:涉嫌“山寨社团”的名称、主要负责人、活动或办公地点、具体联系方式、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及相关证据材料。信息严格保密,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投诉举报反映的线索要实事求是,提倡实名举报,受理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涉及境内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的,可通过附件公布的电话或邮箱向该组织活动所在地民政部门举报。涉及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外企业境内违法活动线索的,除上述举报方式外,还可以向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市场监管以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等举报。
此外,提醒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机构在参与社会组织活动时,可通过“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核实其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举报地址:天峨县六排镇大桥路**号(天峨县民政局)
天峨县民政局
****年*月**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