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安次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廊安财罚决〔2026〕3号
2026-07-21
河北/廊坊 质疑投诉
廊坊市安次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廊安财罚决〔2026〕3号
河北/廊坊-2026-07-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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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安次区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廊安财罚决〔****〕*号
****年**月**日
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河北盖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呈祥紫园小区*******
二、基本情况
“幸福嘉园、安康嘉园两处隔离点项目结算评审服务”项目商务和技术部分的评分标准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三、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八条第(七)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八条。《河北省财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
四、处罚结果
警告
五、处罚日期
**********
六、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