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7-21 00:00:00
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年法律诉讼服务框架协议项目成交(入围)候选人公示
一、相关情况
项目编号*****************安徽皖新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年法律诉讼服务框架协议项目于****年*月**日在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审结束,现将成交(入围)候选人公示如下,接受社会监督。
成交(入围)候选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上海建纬(合肥)律师事务所
安徽时宪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伦文德(合肥)律师事务所
北京君泽君(合肥)律师事务所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
安徽华人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合肥)律师事务所
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
上海融孚(合肥)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若响应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采购人提出质疑(异议)。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作化南路**号
项目负责人:王庆
联系电话:***********
若响应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特此公告。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供应商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