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2026-07-20
广东/广州 中标结果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广东/广州-2026-07-20 00:00:00
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行政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行政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张坚瑜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号 单价:**.**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行政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服务类(张坚瑜)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 房屋租赁服务 行政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房屋租赁服务 按采购需求执行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个月 按采购需求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颖怡(采购人代表)、林松果、刘绮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合同包号 合同包名称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收取对象
* 行政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行政办公用房租赁服务项目):

供应商 资格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 评审报价 最终报价 得分排名 推荐排名
张坚瑜 通过 通过 单价:**.**/㎡/月(不含税) 单价:**.**/㎡/月(不含税) *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说明:因采购人****年租用位于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路**号永丰大厦***层用作行政办公用房,房屋位置距离***米,面积****.**平方米,符合采购人使用需求,且在原合同履行的*年期间,采购人已对原租赁行政办公用房投入大量经费进行装修,为避免资源浪费及因搬迁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且该房产的地理位置与空间布局能够充分满足医院行政办公的特殊需求,有利于保障行政管理工作的连贯性与高效性,故从经济及适用、合理性的角度分析,综上所述,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张坚瑜进行采购,继续租赁该房产。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医院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新华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右一马路**号泰恒大厦**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侯先生

电话:************、********、********、********

广州中经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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