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黄石-2026-07-20 00:00:00
阳新县财政局关于对****年阳新县部分学校饮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一、项目名称:****年阳新县部分学校饮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武汉鑫图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
被投诉人:阳新县学校安全和后勤保障中心
地址:阳新县
相关供应商*:湖北安幸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
三、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阳新县学校安全和后勤保障中心****年阳新县部分学校饮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投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我局于****年*月**日受理并依法进行了审查。
(一)投诉内容及投诉请求
投诉事项*:技术标准与要求中六龙头校园饮水设备出水方式为“*开水(童锁)*温开水”根据本项目中标公示,中标品牌:百能泉,投标产品型号:*****,中标公司提供所投产品涉水批件商注明了其出水方式为:“*温*开”,其投标文件响应的是“*开水(童锁)*温开水”,批件上对所载明机型参数内容(包括名称、类别、规格、申请单位、企业、附件内容等)要一致方可有效,如参数有改动需要重新做批件安全性检测,重新申报新卫生许可批件,该涉水批件商注明了其出水方式为:“*温*开”明显不符合参数要求,没有对应的批件,出水方式的改变属于产品核心涉水部件变更,现有批件完全不适用该款机型,等同于无证销售涉水产品,属于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技术标准与要求中三龙头校园饮水设备*.过滤方式:**棉+颗粒活性炭+压缩活性炭+******反渗透+后置活性炭+**压力桶**,根据本项目中标公示,中标品牌:百能泉,投标产品型号:*****,中标公司提供所投产品涉水批件商注明了其压力桶数量:*个,规格为“**”,其投标文件响应的是“**压力桶**”,批件上对所载明机型参数内容(包括名称、类别、规格、申请单位、企业、附件内容等)要一致方可有效,如参数有改动需要重新做批件安全性检测,重新申报新卫生许可批件,该涉水批件商注明了其压力桶数量:*个,规格为“**”明显不符合参数要求,没有对应的批件,压力桶个数和大小的改变属于产品核心涉水部件变更,现有批件完全不适用该款机型,等同于无证销售涉水产品,属于虚假响应。
投诉事项*:技术标准与要求中二龙头校园饮水设备*.外形尺寸:***~***×***~***×****~****㎜,根据本项目中标公示,中标品牌:百能泉,投标产品型号:*****机型,中标公司提供所投产品涉水批件商注明了其所投机器尺寸为(长*宽*高)“**********㎝”,其中标机器高度尺寸为“***㎝”,已超出机器高度尺寸“****~****㎜”范围要求,批件上对所载明机型参数内容(包括名称、类别、规格、申请单位、企业、附件内容等)要一致方可有效,如参数有改动需要重新做批件安全性检测,重新申报新卫生许可批件,该涉水批件上注明了其机器尺寸为**********㎝明显不符合参数要求,没有对应的批件,机器尺寸的改变属于产品核心涉水部件变更,现有批件完全不适用该款机型,等同于无证销售涉水产品,属于虚假响应。
*、投诉请求:投标公司故意虚假响应欺骗评委,谋取中标,严重扰乱招投标秩序,应给予严惩;招标代理机构应对质疑未经严密审查,胡乱回复,未尽到应有的责任,望还各供应商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经审查,采购人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点“技术标准与要求”第一项“六龙头校园饮水设备(*开*温)技术要求”第*点已明确规定“出水方式:*开水(童锁)*温开水”。经查对中标公司和投诉人分别提供的《广东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中标供应商所投百能泉*****型号产品,出水方式为“一开五温”,与采购需求明显不符,存在无法履约的风险。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生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取得批准文件后,方可生产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销售、使用无批准文件的前款产品”。中标供应商卫生许可批件准予生产的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因此,该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经审查,采购人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点“技术标准与要求”第二项“三龙头校园饮水设备(*开*温)技术要求”第*点已明确规定“过滤方式:“**棉+颗粒活性炭+压缩活性炭+******反渗透+后置活性炭+**压力桶**”。经核对中标公司和投诉人提供的《广东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中标供应商所投百能泉*****型号产品,压力桶(**内胆、橡胶内胆)数量:*个,规格:**(**.***),与采购需求明显不符,存在无法履约的风险。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中标供应商卫生许可批件准予生产的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因此,该投诉事项成立。
投诉事项*:经审查,采购人询价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第二点“技术标准与要求”第三项已对二龙头校园饮水设备明确规定:“*.外形尺寸:***~***×***~***×****~******”。经核对中标公司和投诉人提供的《广东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中标供应商所投百能泉*****型号产品在涉水批件中注明的设备尺寸为(长*宽*高)“***********”,对比可知该型号饮水机的高度超出了采购需求规定的上限****。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中标供应商卫生许可批件准予生产的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采购需求,因此,该投诉事项成立。
经调查,我局向县疾控中心监督部门咨询后了解到,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虽持有《广东省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不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响应投标,但该批件准予生产的产品无法满足采购人的实质性需求。若中标供应商提供不符合卫生许可批件要求的产品,后续将面临卫生监督部门的处罚,并存在无法履约验收的风险。同时,我局对询价小组评审专家进行调查询问后发现,询价小组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参数进行审查,导致不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参与了最终报价,此举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
综上所述,我局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我局作出如下决定:投诉人对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经查证属实,投诉事项成立。该项目已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认定中标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采购人依法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否则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依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规定,本次项目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开展评审,且该项目暂未签订采购合同;考虑到评审专家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调查,未造成严重后果,故作出如下处理:认定其评审意见无效,给予该项目评审专家警告处罚,不得获取评审费。
投诉人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处理决定之日起**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五、其他补充事宜
阳新县学校安全和后勤保障中心****年阳新县部分学校饮水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询价公告于****年*月**日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
阳新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