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轨道交通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相关业务代理项目(2026-2029)知识产权管理
2026-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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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轨道交通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相关业务代理项目(2026-2029)知识产权管理
江苏/苏州-2026-07-20 00:00:00
苏州轨道交通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相关业务代理项目(*********)知识产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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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轨道交通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苏州轨道交通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相关业务代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

*.项目名称:苏州轨道交通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知识产权相关业务代理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最高限价如下:

*)发明专利申请、预审/优审、驳回复审代理费人民币每项壹万伍仟整(*****元/项),其中:单价代理费仟圆整(****元/项)、预审/优审服务费每项共叁仟圆整(****元/项)、驳回复审服务费每项仟圆整(****元/项)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驳回复审代理费人民币每项贰仟贰佰整(****元/项);

*)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代理费人民币每项壹仟贰佰整(****元/项)

*)软件著作权每项捌佰整(***元/项)。

以上为含税不含官费,官费以国家政策按实另计。代理申请服务费具体费用以采购人需求及实际发生为准。

要求按照采购人提供的招标项目一次性报价。投标人各项报价不得超过对应包的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详见询价通知书。

*.服务期限:****年**日至****年***日,**个月(实际开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日起至合同约定期限**个月后结束)

采购人有权对上述日期进行调整,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对期限的调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法人资格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专利代理服务”或相关内容,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或机构。

缴纳社保人员≥**人,拥有执业年限满*年的专利代理师人员数占比≥**%(提供当月社保人员清单,人员学历证明,其中社保清单中包含执业满*年专利代理师证明)

*.行业资质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资质,持有有效的《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且资质在有效期内,能够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响应,快速上门对接服务,成立年限不低于*年,且在专利代理机构精准服务保障名单中。

*.专业能力

*)投标人须具备丰富的专利代理经验,其中团队负责人专利代理执业年限须*年以上,且同时具备知识产权相关教育背景,其余拟派本项目的专利代理师须持有有效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并在投标人所在机构执业,且执业年限须*年以上。

*)提供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家客户案例证明:

条件*:****年发明专利申请数量不少于**件;

条件*:条件*中申请的专利,**个月内结案的专利数量不低于**%,且结案的案件中,专利授权率不低于**%。

结案的专利数量统计方式为:****年申请专利中,已经授权、驳回、撤回和视为撤回的案件数量的和;

专利授权率计算公式为:授权专利数量/结案专利数量****%。

*.信用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列入专利代理机构不良行为名单,近*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专利代理服务质量投诉纠纷及相关行政处罚记录(需提供信用查询截图及承诺函)。

*.保密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严格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及招标人保密规定,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招标人技术秘密、商业秘密及专利相关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保密义务期限自服务合同终止之日起不少于*年。

*.服务费要求

本项目要求代理费用等为申请→受理→初审→实审→答复→授权→领证”全流程服务。服务周期自委托之日起至专利/软著获得官方结案为止。

对采购人已有专利成果进行维护工作,提供专利维护费用代缴服务。

*.其他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服务体系和质量管控机制,能够满足本招标书规定的服务时限及质量要求,符合《专利商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相关要求。

三、获取询价文件及报名

报名时间:自本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人(提供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苏州市轨道交通官网“供应商注册”成功截图,以电子邮件方式填写“报名申请书”及上述所有资料电子版,发送至采购人邮箱递交,电子邮件发送成功后需请与采购联系人进行电话确认。报名期间提交资料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资格审查以评标专家依据响应文件评审为准。

所有符合资格条件并报名的单位方可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询价通知书等相关资料在网站直接下载。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信息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年***日上午*:****:**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轨道大楼****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评审时间和地址

时间:****年*月**日*:**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干将西路***号轨道大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采购信息将同时在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以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信息为准。

八、其他补充事宜

*.询价通知书发布后报名或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家,采购人将重发公告。

*.特别提醒:供应商参与苏州轨道交通项目均须在资源交易平台供应商系统进行注册,供应商仅需注册一次。注册方法:供应商进入“苏州轨道交通”官网“招标信息”“供应商注册”(****://****.******.***/),按照提示进行注册。具体操作详见“帮助中心”《苏州轨道交通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

*.供应商近*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近*年内有行贿不良行为且被记录(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按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推算,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年或有行贿不良行为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至首次公告发布之日未超过*年(以行贿人或受贿人的法院判决书认定,时间以判决书落款时间为准;行贿不良行为所涉金额在单份法院判决书认定中达到《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金额的即行受限)的,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拒绝其投标或取消其中标资格。

*.根据《苏州市轨道交通履约信用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苏轨集〔****〕**号)规定被拒绝投标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九、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苏州轨道交通科技创新研究院有限公司

址:苏州市干将西路***号轨道交通大楼

联系人:吴工

话:*****************

箱:********@******.***

十、项目监督

监督电话:*************

监督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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