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驻马店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4号)
2026-07-20
河南/驻马店 质疑投诉
河南省驻马店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6年第4号)
河南/驻马店-2026-07-20 00:00:00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驻马店-2026-07-20 00:00:00
河南省驻马店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年第*号)
发布机构:驻马店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发布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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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编号:驻政公开采购******** | ||
| 二、项目名称:驻马店市中心医院彩色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 ||
|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 ||
| 四、相关当事人 | ||
| 投诉人:河南泛润投创实业有限公司 | ||
|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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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基本情况 | ||
| 投诉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投诉。 投诉事项*:强制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违法设置准入壁垒; 投诉事项*:技术参数第**条为特定品牌专属文案,量身定制; 投诉事项*:动态范围≥*****等参数虚高固化,构成排他; 投诉事项*:锁定屏幕、探头、结构形式,禁止等效替代; 投诉事项*:将选配增值功能设为强制,不合理抬高门槛; 投诉事项*:“最新最高型号”无统一标准,人为裁量空间大; 投诉事项*:“使用年限≥**年”无规范依据,不合理限制。 | ||
| 六、处理结果及依据 | ||
| 受理投诉后,驻马店市财政局依法向被投诉人送达了投诉书副本及投诉答复通知书,调查了该项目的公开招标文件、质疑函、质疑回复、采购人需求论证记录、市场品牌参数调研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逐项核查投诉事项。通过调查和召开投诉处理论证会,认定以上*个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二)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之规定,驳回投诉。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 无 | ||
| 河南省驻马店市财政局 | ||
| ****年*月**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