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双财文〔2026〕80号)
2026-07-17
吉林/四平 质疑投诉
双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双财文〔2026〕80号)
吉林/四平-2026-07-17 00:00:00

一、项目名称

体育器材货物采购项目,采购编号:采购计划*[****]******号*************

二、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哈尔滨市海邦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科技四街*****号*层地******室

被投诉人*:吉林省嘉铖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号长春理工大学东校区住宅小区*号楼****号

被投诉人*:双辽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址:双辽市郑园街***号

三、基本情况

采购公告日期:****年*月**日

质疑受理时间:****年*月**日

质疑答复时间:****年*月**日

投诉受理时间:****年*月**日

四、投诉事项:

海南信达文旅产业有限公司未提供合格产品应判定为无效投标。

五、投诉处理决定

经本局依法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取证,查阅了本项目的采购文件、质疑函、质疑回复函及其他相关材料,认定如下: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六十三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合格供应商不符合法定数量。责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他补充事宜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双辽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双辽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双辽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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