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2026年新安县仓头镇陈湾村产业道路项目-成交公告[中标公告]
2026-07-20
河南/洛阳 中标结果
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2026年新安县仓头镇陈湾村产业道路项目-成交公告[中标公告]
河南/洛阳-2026-07-20 00:00:00

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年新安县仓头镇陈湾村产业道路项目*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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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
*、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年新安县仓头镇陈湾村产业道路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日
二、成交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供应商名称 地 址 中标金额 单位 备注信息
新安政采磋商(****)****号** 星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洛阳片区(高新)自贸大厦*楼*区*****号 ***,***.** 评审总得分:**.**分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 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年新安县仓头镇陈湾村产业道路项目 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及答疑文件(如有)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日历天 许玉峰 豫****************
三、评审专家名单
孙振伟、秦彩霞、王佳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河南省招标投标协会印发的《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号)文件的标准收取,不足 **** 元按 **** 元收
取。由成交单位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合同的签订。 *、各供应商如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结果公示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盖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投标时的授权人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件(以上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监管部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监管部门:新安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新安县财政局采购办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安县仓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新安县仓头新街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洛阳市德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金城寨街***号
联系人:尚晓雪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尚晓雪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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