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公告】贵阳市南明区妇幼保健院“新型冠状病毒”等产品临时采购询价二次公告
2026-07-20
贵州/贵阳 招标采购
政务公开【公告】贵阳市南明区妇幼保健院“新型冠状病毒”等产品临时采购询价二次公告
贵州/贵阳-2026-07-20 00:00:00

【公告】贵阳市南明区妇幼保健院“新型冠状病毒”等产品临时采购询价二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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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我院根据自身业务需要,现对一批卫材进行询价诚邀有相关产品及信息且合法合格资质的公司与我院药剂科联系

*.项目名称:贵阳市南明区妇幼保健院“新型冠状病毒”等产品临时采购询价二次公告

*.项目编号:****************

*.产品明细:详见附件

*.报价邮箱:**********@**.***

*.报价时间:自本公告挂网发布之日起的*个工作日内,有效期内报价单位不得擅自调整报价或撤回报价。

*.报价方式获取方式:

本次报价获取采用非现场进行。意向报价人必须在有效报价时间内提供报价表发送至报价邮箱(邮件命名:项目编号*公司简称)

*.资质材料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的,须提供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含登记表(若有)等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证书。

(*)投标产品若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相关授权证明材料。

*.投标要求:

*)投标人须保证其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规格、性能、质量、标准等与投标文件描述完全一致。若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投标函、技术方案、产品说明书、检测报告等)之间存在任何不一致,应以对招标人不利的或招标人可接受的最低标准为准,或招标人有权要求其澄清。若澄清后仍无法满足要求,招标人有权否决其投标。

*)申报价格须不高于全国所有已挂网交易平台同产品的最低实际采购价(含带量采购中选价)。报价时须附全国最低价截图及承诺函,若高于前述限价,视为无效报价。

*)企业报价须确保在后续医疗机构发起的平台二次议价中,能够以该报价或更低价格完成议价并实际签约供应。若因企业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成本核算失误、原料上涨、产能不足等)导致议价失败或拒绝议价,视为违约,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参与第一次相关产品报价的投标供应商,不用参与二次报价。

注:中选后,在合同期内,以实际采购计划数量为准。

联系人:柴老师

联系电话:*************

附件: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等产品临时采购询价二次公告(项目编号:****************)产品明细.****

附件*:“新型冠状病毒”等报价表(*).****



贵阳市南明区妇幼保健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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