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马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2026年第1号)
2026-07-20
广西/河池 质疑投诉
巴马瑶族自治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公告(2026年第1号)
广西/河池-2026-07-2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燕洞镇新力村农坡屯优质油茶基地道路硬化、所略乡尚勤村免场至老拉盘屯生产道路硬化建设项目(*分标)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广西国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钦州市兴业路**号丽都新城*栋***房

被投诉人:广西巨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市政府小区 * 排 * 号 * 楼

相关供应商:广西宏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巴马镇城北路*号

当事人:巴马瑶族自治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地址: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寿乡大道 *** 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质疑答复不满意,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广西巨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作出的“关于广西宏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质疑成立告知书”;该告知书第四点答复意见:经核查该质疑事项成立,被投诉人无主体资格认定质疑成立,我公司不认可。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广西巨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作出的“质疑事项不予受理的答复函”及采购结果更正公告。①被投诉人违规违法不受理我司于****年*月**日及****年*月*日两次给被投诉人的质疑书。②被投诉人于****年*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等网站发布的由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国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变更为废标处理,我司认定质疑事项不予受理和废标处理无效。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投诉人对废标行为提起的投诉事项成立的,财政部门应当认定废标行为无效。”之规定,投诉事项成立,废标行为无效,按原成交结果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巴马瑶族自治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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