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技改备件玻璃钢管箱采购项目、杭绍甬新浦互通新增卡口及变道设备采购、浙高运数改二期衢州路段无人机设备采购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2026-07-20
浙江/杭州 变更澄清
2026年技改备件玻璃钢管箱采购项目、杭绍甬新浦互通新增卡口及变道设备采购、浙高运数改二期衢州路段无人机设备采购第1次澄清回复/修改
浙江/杭州-2026-07-20 00:00:00
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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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技改备件玻璃钢管箱采购项目、杭绍甬新浦互通新增卡口及变道设备采购、浙高运数改二期衢州路段无人机设备采购第*次澄清回复/修改
采购补遗书(第 一 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作为****年技改备件玻璃钢管箱采购项目、杭绍甬新浦互通新增卡口及变道设备采购、浙高运数改二期衢州路段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编号:*****************)采购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本补遗书发给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本补遗书内容与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包件*:浙高运数改二期衢州路段无人机设备采购澄清
*、******;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包件*:****年浙高运公司交通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二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项目衢州路段无人机设备采购的******;衢州管理中心********;、******;衢州管理中心********;新增备注,调整后的需求清单见附件。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中******;二、报价表******;的******;衢州管理中心********;、******;衢州管理中心********;新增备注,明确本包件质保期为******;叁年******;,调整后的报价表见附件。
请各参加本次采购的单位在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后,请于****年*月**日**:**前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逾期未确认的将视为确定收到本补遗书并无异议。
采购单位: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