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6-07-20 00:00:00
长丰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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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答疑及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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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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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二期)一标段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答疑及变更*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一、答疑:
问*:依据招标文件对建设规模的描述,本工程实际施工内容为雨污水管道及道路工程,属于市政工程范畴。但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设计、施工业绩及详细评审所要求的业绩类型,却限定为建筑工程,且要求包含雨污混接整治、雨污分流或排水管网等内容。该设置与项目施工内容存在明显偏差。建议将相关业绩要求统一调整为“建筑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或市政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以确保招标条件科学合理、公平合规。
答*:详见变更。
问*: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建、修复、清疏雨污水管网、混接点改造、雨水口改造、破路(绿化)恢复等内容,属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且无房屋建筑主体工程。而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详细评审业绩要求为****万元的建筑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招标人不得设定与招标项目实际特点、实际需要资质、业绩、人员要求。建议招标文件业绩、资质调整为:*、有效的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有效的市政工程市政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业绩建议修改: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有单个合同工程 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建议修改: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
答*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智能化防雷等配套工程。故投标人资质不予修改。业绩修改详见变更。
问*: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进行已有检测成果的复核,并补充溯源、调查、检测(含病害检测、****管道检测等)、测绘、物探、图纸深化优化设计及新建、修复、清疏雨污水管网、混接点改造、雨水口改造、破路(绿化)恢复等:疑问:从施工的主要内容来看,本项目实属市政公用工程的定义和范畴,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适用范围;不能因为本项目的施工区域在住宅小区内,就把本项目的资质和业绩类别定义为“建筑工程”来判断,有失招标的公平 性,不符合项目实际。 建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的的资质和业绩工程类别“建筑工程”修改为“市政工程”。
答*:见上述答*回复。
问*: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业绩*.*.*投标人业绩(*)施工业绩以及详细评审中投标人施工类业绩要求如下: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建筑工程(工程内容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一个合同金额大于****万元的房建工程业绩,业绩合同中明确施工范围包含室外道路及排水工程,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详细评审中的业绩要求。
答*:你单位提供的业绩合同中施工范围涉及到的室外道路及排水工程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则予以认可。如投标人提供的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完整或充分反映评审因素(如合同总金额)的,应另附合同甲方证明材料(须加盖合同甲方单位章)予以明确说明,否则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
二、变更
*.本项目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变更为:
投标人业绩要求: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设计业绩: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工程设计业绩(工程内容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
(*)施工业绩: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
注:以上(*)和(*)业绩要求不限于在同一合同中体现。
*.本项目第三章评标及定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中评审因素:
*)投标人施工类业绩变更为:自****年*月*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工程施工业绩(工程内容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
*)投标人设计类业绩变更为:自****年*月*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单个合同工程总投资金额不低于****万元的工程设计业绩(工程内容须包含雨污混接整治工程或雨污分流工程或排水管网工程)。
*.招标公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新版】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招标公告“*.开标时间及地点”内容变更为 “*.* 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要素交易市场*区(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号开标室。☑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因本项目开标时间延期情况,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的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机构担保等形式的投标保证金中,若涉及的开标时间为延期前的开标时间或者延期后的开标时间均予以认可。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招 标 人: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淮路(圆梦苑)
联 系 人:刘畅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
项目负责人:方飞
联系电话:*************、*************
长丰智慧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