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83个大棚使用权
2026-07-20
天津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83个大棚使用权
天津-2026-07-20 00:00:00
天津-2026-07-20 00:00:00
项目发布区域
| 发布区域 | 造甲城村 |
转出方信息
| 转出方名称 | 天津市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类型 | 集体 |
| 联系地址 |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 项目名称 | 宁河区造甲城镇造甲城村**个大棚使用权 | ||
| 资产权益 | 使用权 | ||
| 挂牌价格 | ******.***元/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造甲城村的“**个”大棚使用权(东至造甲城村机井地,南至村农田地,西至造甲苗圃,北至村农田地);亩数:***亩,以租赁方式流转; *.竞价成功方需在缴纳第一年承包费时同时缴纳**万元押金,期满后承包方保证大棚主体完好无损,退**万押金。 *.本项目流转期限为:自发包之日起至****年**月**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转出用途:**个大棚使用权 *.流转价格(挂牌价格):******元/年 *.水、电、路等一切设施支出均由承包方负责。设备到期后承包方应保证设备完好无损正常使用。具体实际情况应到实地进行考察,一旦报名视为接受现有条件。此项目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竞价成功方承担。 *.本方案中未明确的其他事宜,以提交的《天津市农业生产设施设备转出申请书》为准。 *.发包方式:对外公开竞价发包;发包期限:自发包之日起至****年**月**日;底价标准:******元/年整体,押金******元,总价为*******元;按年度支付:根据发包成功签订合同日期,合同生效后三日内交清第一年承包费及押金共*******元;上打租承包方按时缴纳承包费,不得改变农业用途,不得转租转包按. |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对外公开竞价发包 | ||
| 转出用途 | **个大棚使用权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 阶梯价 | **** | ||
| 挂牌期 | * | ||
| 价款划入账号 | ************************ | ||
| 账户名称 | 天津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永安支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