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备小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路侧绿地与门户节点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6-07-20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装备小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路侧绿地与门户节点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2026-07-20 00:00:00

关于装备小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路侧绿地与门户节点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索引号 ********************
文件编号 沪浦发改城〔****〕***号
发布机构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发布时间 **********

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送装备小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路侧绿地与门户节点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沪金管〔****〕**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金桥装备小镇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服务金桥综保区发展,改善营商环境,原则同意装备小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二期)*路侧绿地与门户节点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华东路(龙东大道*高科东路)东侧绿地,高科东路(华东路*杨家港)两侧绿地,新西河(泰华路*创业路)两侧绿地等,宽度*.*米***米。用地面积约*.*公顷(以实测为准),结合现状因地制宜实施。规划用地性质均为公共绿地(**)。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绿化提升、土方工程、园路铺装、景观小品、室外水电等相关配套工程。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规划部门意见与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深入研究绿地工程方案,细化项目建设内容,着力优化功能布局,发挥绿地功能,并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资金来源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由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桥金谷置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个月。

八、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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