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备小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6-07-20
上海 审批|立项|规划
关于装备小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2026-07-20 00:00:00
上海-2026-07-20 00:00:00
关于装备小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索引号 | ******************** |
| 文件编号 | 沪浦发改城〔****〕***号 |
| 发布机构 |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公开类别 | 主动公开 |
| 发布时间 | ********** |
上海金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你单位《关于报送装备小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沪金管〔****〕**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提升金桥装备小镇园区配套基础设施,服务金桥综保区发展,改善营商环境,原则同意装备小镇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三期)*市政道路及附属设施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实施范围:华东路(龙东大道*王桥路)、高科东路(华东路*川沙路)、泰华路(高科东路*创业路)和创业路(华东路*泰华路)道路红线范围,以及华东路与龙东大道交叉口南侧道路红线内预留用地。
三、主要建设内容是:车行道铣刨加罩,红线内绿化提升,人行道及树穴盖板更新,局部桥梁栏杆、围挡提升等附属设施完善。
四、在下阶段工作中,应对项目用地及地上物情况进行调查,根据行业管理要求,结合项目用地情况、相邻关系情况及其他相关因素对工程方案进行整体性研究;结合现状情况,进一步确定具体实施范围,合理节约投资,降低工程造价。
五、本项目总投资额在工可批复中明确,资金来源由新区财力安排。
六、本项目由上海金桥(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金桥金谷置业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七、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个月。
八、后续各项工作应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的规定开展。
接文后,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含《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目标表》)的编制和报批。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距有效期届满之日的**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特此批复。
上海市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