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2026-07-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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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运营中心****年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标包*(对账单制作及寄送、对账回执回收业务)
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运营中心****年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标包*(对账单制作及寄送、对账回执回收业务)(项目编号:*************/*)组织单一来源采购,现对本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前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运营中心****年业务外包采购项目标包*(对账单制作及寄送、对账回执回收业务);
*.*采购内容:采购*家供应商,为运营中心提供外包服务,具体划分如下:
标包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估算金额(万元/年) | 估算金额(万元) | 中标数量 |
标包* | 对账单制作及寄送、对账回执回收业务 | 将纸质对账单进行制作、寄送、对账回执回收服务 | **.* | **.* | *家 |
*.*服务期限:*年。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
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甘肃经济信息网(****://***.****.***.**/)发布了第一次公开招标公告,*月**日报名截止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家;再于****年*月**日发布了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月*日报名截止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家;故本项目公开招标失败。由于两次公开招标失败后,潜在供应商只有一家。
根据采购管理制度,如公开招标公告发出后,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不足*家时,则应当进行二次招标。若经两轮公开招标未能成立,且第*轮(*≥*)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只有*家时,可邀请上述*家投标人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若第*轮(*≥*)投标人或有效投标人只有*家时,可邀请上述*家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采购。因此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与上述的一家投标人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三、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
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市分公司
四、公示期及发布媒介
*.*公示的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发布媒介:本项目在甘肃经济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邮银易采平台(*****://**.****.***/)及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进行采购前公示,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异议的受理方式
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日内有效,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号
联系人:冯经理
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天水北路***号枫叶国际*号楼*塔*单元**层
联系人:周紫薇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鸣森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