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某单位无主报废车辆处置项目交易公告
2026-07-20
新疆/乌鲁木齐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乌鲁木齐市某单位无主报废车辆处置项目交易公告
新疆/乌鲁木齐-2026-07-20 00:00:00
新疆/乌鲁木齐-2026-07-20 00:00:00
| 基本信息 | |||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某单位无主报废车辆处置项目 | 项目编号 |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 挂牌截止时间 | ********** **:** |
| 项目交易分类 | 实物交易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首次发布 | 是 | ||
| 联系人 | 全军 | 联系电话 | *********** |
| 转让方信息 | |||
| 转让方名称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 注册地(住所)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 经济类型 | 政府部门、机构 | 所属行业 |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
| 法定代表人 | 姚杰 |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 ****************** |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 标的信息 | |||
| 标的名称 | 乌鲁木齐市某单位无主本田***、昌河铃木微型小轿车报废车辆处置 | 标的编号 | ************** |
| 账面价值 | ****.**元 | 评估结果 | ****.**元 |
| 转让底价 | ****.**元 | ||
| 保证金 | ***.*元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 ********** **:** |
| 评估机构 | 新疆宏盛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 |
| 核准(备案)机构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 核准备案日期 |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批准单位名称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 | 批准文(件)号 | 会议纪要(刑事侦查支队第七期) |
| 国资监管机构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 所属集团或监管部门名称 |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 |
| 信息披露 | |||
| 重要信息披露 | *. 本次处置标的为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台无主报废车辆,仅处置车辆车体残值。依据评估报告,两台车辆均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仅评估车辆拆零残余价值,不具备上路、正常行驶条件;车辆现状瑕疵严格以《价格评估报告》(宏盛禾(****)第****号)载明内容为准:①本田***:套牌车辆,车架号套改,长期停放、轮胎磨损严重,车辆无法正常启动;②北斗星轿车:无有效车架号,长期封存、机件失效,里程无法核验。出让方、拍卖服务商仅提供评估报告作为参考,不承诺车辆工况、里程、手续完整度,所有车辆以现场实际勘查现状为准。 *. 竞价成交、车辆实物交付后至全部报废注销手续办结前,受让方开展车辆转运、拆解、维修、清理产生的全部人工、运输、拆解、配件费用均自行承担;两台车辆均为无主报废车,普遍存在脱审、脱保、历史违章、无完整登记证件、车架异常等问题,成交后违章罚款、扣分、车辆年审、保险补缴、补办各类车辆手续、报废拆解、车管所注销产生的全部税费、手续费均由受让方全额承担;车辆交付受让方当日起,后续产生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财产损毁等全部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与转让单位、拍卖服务商无关。 *. 意向受让方报名、缴纳保证金前,报名前必须自行到场完成实地勘验本田***、北斗星两台报废车辆,勘验完成后持加盖单位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方可办理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提交报名资料并足额缴纳保证金,即代表完整阅读本公告、全部评估文件,充分知晓两台车辆报废属性、车架异常、无手续、无法启动等全部显性及隐蔽瑕疵,自愿接受所有现状,后续因车况、报废政策、手续缺失、车架问题产生的一切损失、法律风险由受让方全部自行承担。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竞买人须在报告有效期内完成处置及注销流程。*、竞价成功确定最终受让方的,缴纳保证金等额抵充车辆残值成交价款;未竞得标的意向方,自确定成交受让方次日起*—*个工作日内,保证金按原汇款渠道全额无息原路退还。 *. 受让方违约处置约定:竞买成功后无正当理由拒绝、逾期签订报废车辆处置合同,或未按期足额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拍卖服务佣金的,直接视为自动放弃报废车辆受让资格,已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方有权另行组织公开处置;若二次处置成交价款低于本次成交价,出让方有权向原违约受让方追偿差价损失及二次评估、公告、交易全部成本。受让方须在竞价成交后*个工作日内缴清全部款项、签订车辆报废处置合同,全款结清后方可现场提取报废车体;车辆报废注销手续须在款项结清后**个工作日内办结。因受让方自身资质、资料、拖延等原因逾期提车、逾期办理注销的,按***元/天/台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直接视为放弃标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受让方另行赔偿转让单位全部经济损失。 *. 竞价及公告延期规则:本次处置本田***、北斗星两台报废车辆,对应评估残余总价合计****元(本田****元+北斗星****元)为挂牌底价;公告信息发布期满,(*)只有一名意向受让方的, 按照转让底价协议成交。(*)有两名及以上意向受让方的,由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竞价,每次加价幅度***元;挂牌期满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以**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公告。 *. 资金与票据特别说明:本项目为无主涉案报废资产处置,全部成交价款全额上缴乌鲁木齐市级财政非税专户,转让单位仅提供财政非税缴款凭证,不向受让方开具机动车销售发票;出让方仅移交报废车体实物,不负责补办行驶证、登记证书、车架变更、号牌等任何手续。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核实乌鲁木齐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注销全部政策,自身不具备报废拆解资质、无法完成车辆注销的,不得参与竞价,因资质、政策限制无法完成报废注销产生的全部损失自行承担。评估结论仅为车辆拆零残余变现参考,不代表车辆可正常上路、过户使用,不对车辆可实现交易价格作任何担保。 *. 评估报告查阅、标的现场勘验安排:完整《价格评估报告》(宏盛禾(****)第****号)、车辆现场实拍照片、委托评估函可联系工作人员现场查阅;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发布后正常工作日;联系人:石俊林,联系电话:***********。 |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意向受让方须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经营范围包含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相关业务,持有有效《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资质认定证书》;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核实乌鲁木齐市机动车报废注销、环保准入相关政策,因自身资质、排放标准等问题无法完成车辆报废注销手续产生的全部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竞买成功后须一次性足额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及平台交易佣金,逾期未缴清款项视为自动放弃竞买资格,已缴纳保证金不予退还;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必须现场实地勘验本田牌越野车、北斗星轿车两台报废车辆,持加盖公章的现场踏勘确认书方可报名缴纳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即视为认可标的全部现状、瑕疵及公告全部条款。 |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本项目成交价款须全额上缴乌鲁木齐市级财政非税专户,转让方不向买受人开具车辆销售发票,仅提供公共资源交易成交凭证; *转让标的仅交付报废车辆实物车体,不负责补办行驶证、登记证书、车架变更、号牌注销配套手续,所有证件补办、报废拆解、注销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转让方仅提供《价格评估报告》(宏盛禾 (****) 第 **** 号)作为车况参考,报告载明车辆长期停放、无法启动、车架存在瑕疵等特殊事项,不代表对车辆残值、工况做任何担保,标的现状以现场勘验为准; *转让方仅负责交付车辆实物,车辆交付后产生的违章、事故、维修、转运、报废处置等全部法律、经济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交易中心联系人:朱老师******* | ||
| 交易机构信息 | |||
| 交易机构名称 |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联系电话 | ************、************ | ||
| 联系地址 | 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楼***室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