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2026-07-20 00:00:00
南通赫尔本医疗美容有限公司(住所:南通市江海大道***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杨娟):
经我委查实,****年*月*日,你单位超诊所备案范围给顾客刘某某实施了双眼皮手术、腹壁成形手术;****年**月**日,你单位超诊所备案范围给顾客李某某实施了双眼皮手术。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同时参照《江苏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我委于****年*月**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通崇卫医罚〔****〕****号),决定给予你单位如下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你单位未按规定保管病历资料,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项规定,同时参照《江苏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适用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我委决定给予你单位以下行政处罚:*、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同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杨娟于****年*月*日在我委签署《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我委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至上述文书确认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纽约时代*号楼****室,被告知该场所与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杨娟无关联,且多次尝试联系均无法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杨娟;以直接送达的方式送达至南通市江海大道***号南通赫尔本医疗美容有限公司,该机构不在经营状态,且多次尝试联系均无法联系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杨娟;以邮寄送达方式寄送至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杨娟身份证地址: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刘胜村十八组**号,邮寄显示:您的快件已代收【朋友,睿彤宾馆对面】;再次以邮寄送达方式寄送至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杨娟身份证地址,江苏省如皋市长江镇刘胜村十八组**号,邮寄件退回。我委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通崇卫医罚〔****〕****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委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伍万贰仟元整)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缴至江苏银行南通市区各营业网点(账号:***********************,收款人全称:南通市崇川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户银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汇丰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加处罚款。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个月内向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我委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特此公告。
联系人:陆伶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南通市长康路**号
南通市崇川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