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6-07-17 00:00:00
【异议回复】宁德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建设项目厂区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
项目编号:
信息时间:**********
| 标书领取截止时间 | 质疑截止时间 | ********** **:** | |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 **:** | 投标截止时间 | ********** **:** |
提交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受理时间 | ****年**月**日 **时**分 | |||
异议类别 | 评标结果 | |||||
异议内容 | 关于对宁德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建设项目厂区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的异议函 我司于****年*月**日获悉贵方发布的“宁德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建设项目厂区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结果公示”,根据公示信息显示我司*值超出范围,投标被否决。经查询,我司对“宁德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建设项目厂区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存有异议,认为该评标结果有误。现依法向贵方提出异议.详见附件。 | |||||
回复内容 | 关于宁德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建设项目厂区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异议函的回复 致: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贵司提交的《关于对宁德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建设项目厂区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中标候选人结果的异议函》已收悉。对贵司异议内容回复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条约定“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该条款所指“单价”并非仅限定工程量清单子目单价,范畴涵盖投标函中列明的全部分项报价单元。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内容可知投标函分别列明的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总报价三项数据,三者应存在【建筑安装工程费(含暂列金)+设计费=投标总报价】的计算关系,属于上述修正规则约束范畴。贵司投标函载明建筑安装工程费********.**元(含暂列金*******元)、设计费******元,两项金额相加与填报总报价********.**元无法匹配,客观存在投标总报价与分项报价计算冲突,评标委员会启动算术修正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分两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贵司发出书面询标函,贵司均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澄清回复,完整履行澄清程序,符合招标文件 *.*.*.* 及发改法规规〔****〕**** 号文件要求。贵单位第一次澄清回复“投标报价修正为:愿意以人民币叁仟捌佰陆拾捌万肆仟贰佰柒拾玖元捌角壹分(大写)(¥********.**)的投标总报价,其中(*)设计费:******元;(*)建筑安装工程费=可竞争部分建安工程费********.**元+暂列金额*******元(含暂列金额*******元)”。评标委员会认为该澄清修改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号令)第十九条“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规定。评标委员会第二次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贵司发出书面询标函,要求贵公司确认“修正后的投标总价********.**元,建筑安装工程费投标报价下浮率*=**.**%。”贵单位未予以确认。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款规定否决投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本项目的评标工作是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各评标专家独立评审完成,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第十八条“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依法对投标文件独立进行评审,不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干预”规定,而异议书中提出的澄清、投标报价修正的问题,属于评标委员会评审工作范畴。我司尊重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感谢贵司对本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关注与参与。 福州城建设计研究院股份公司 福建优胜招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附件:
关于宁德综合检验检测产业园建设项目厂区装修改造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异议函的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