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枞阳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澄清/变更公告
2026-07-20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关于“枞阳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澄清/变更公告
安徽/合肥-2026-07-20 00:00:00

枞阳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阅读次数:****信息来源:安徽合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答疑变更*

关于“枞阳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

致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部分投标人就枞阳县全民健身中心项目项目编号:************** / **)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现统一答复如下:

疑问内容:

我公司提供公建装饰装修或公建改造类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投标人业绩要求”中“新建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的要求?

答复内容:不满足要求。

具体说明:

严格界定“新建”: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行业惯例,“新建”是指从基础开始建造的建设项目,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等全过程的施工。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人: 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址: 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枞阳镇

编: ******

人: 唐先生

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枞阳县华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 枞阳县枞阳镇莲城路荷风苑*#商铺****号

编: ******

人: 文友 胡涛

话: ***********、***********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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