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7-20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于洪区****年老年人能力评估服务政府采购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于洪区老年人能力评估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于洪区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于洪区两邻建设指导中心、沈阳市于洪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地 址:于洪区黄海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沈阳盛情康养产业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智慧大街*****号*层***室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于洪区老年人能力评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老年人能力评估依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执行,围绕*个一级指标、**个二级指标对老年人能力进行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个等级,分别为能力完好、能力轻度受损(轻度失能)、能力中度受损(中度失能)、能力重度受损(重度失能)、能力完全丧失(完全失能)。 *、我省户籍的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老年人等特殊困难群体老年人所需评估费用,由其户籍所在地市、县(市区)财政部门承担,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其他老年人的评估费用由申请人或结果使用单位承担。 *、有评估需求的老年人,由本人或其代理人直接向评估机构提出申请;特殊困难老年人和申请相关政府政策待遇的老年人,经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核实后,由于洪区民政局通知评估机构实施评估。 *、评估采取上门或机构现场方式,每次评估不少于*名评估人员在场,至少*人具有医护专业背景,老人身体、精神不适立即终止评估。 *、评估全程录像,评估资料妥善归档保管。 *、自受理申请起**个工作日内完成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告知申请人结果。 *、实行动态评估,无身体变化每年至少评估*次(**个月),身体突发变故可即时申请评估;能力完全丧失老人无状态变化可不再评估。 *、对评估对象信息、评估过程、评估结果严格保密,不得私自泄露、挪作他用。*、严禁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篡改评估结果,违规需退回评估费用并承担相应责任;评估对象弄虚作假骗取评估结果的,依规追回补贴,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合同签订后,将服务合同、单位信息、评估师资质上传至沈阳市养老事业服务管理平台备案。 **、遵照《辽宁省老年人能力评估实施办法(试行)》(辽民发[****)*号)、《关于规范全省老年人能力评估机构管理的指导意见》(辽民发[****)**号)执行,文件内容冲突以最新上级文件为准。 完全落实招标文件全部服务要求内容。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