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7-20 00:00:00
项目概况 皇姑区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皇姑区市容环境卫生作业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内容 城市道路、桥梁、广场、铁路沿线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除运雪作业;汛期配合做好防汛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运输;环卫车辆设备更新与管理;公共厕所、垃圾收集(转运)站等设施运营管护;城市家具清洗;非法张贴或喷涂类宣传品清理;智慧环卫平台建设与运维;重大活动及应急环卫保障等。 ★(二)标段划分 本项目整体划分为三个标段, ***包(北标段):二环路以北(含白山路、金山路、白山立交桥)皇姑区行政区域 ***包(东标段):二环路以南(不含白山路、金山路、白山立交桥)长江街以东(不含长江街)皇姑区行政区域。 ***包(西标段):二环路以南(不含白山路、金山路、白山立交桥)长江街以西(含长江街)皇姑区行政区域。 ★二、作业量 (一)作业量标准: 本次项目的街路、绿地、广场、桥梁、口袋公园、立面设施、围栏、铁路沿线等作业项目数据以****年*月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测绘核定数据为准,公共厕所、垃圾压缩站、果皮箱等设施设备数量以皇姑区城管局核定数据为准。详见作业量明细附表 ★三、作业标准与机械化要求 (一)清扫保洁标准 全面落实城市精细化保洁要求,实现全域路面洁净、公共立面整洁、环卫设施完好,做到生活垃圾随产随清,常态化保持城区环境卫生质量。 (二)机械化作业率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街路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新能源设备占比不低于**%。 (三)作业标准详见作业标准附表 ★四、人员安置与薪酬保障 (二)每月应发工资:街路环卫人员不低于****元,大车司机不低于****元,小车司机不低于****元(全员不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保证随社会工资标准同步增长),加班费按国家法律执行,其他福利不低于现有水平。 (三)中标方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四)中标方为全部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保险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五)中标方设立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严禁拖欠员工薪资、社保。 ★五、服务费核定与支付方式 (一)每月服务费用=实际发生的月度服务费用*绩效考核扣款(绩效考核扣款以每月的考核表为准) (二)有作业量发生变化时,每年**月份核定本年度增加的作业量,新增作业项目测绘需由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提供数据,测绘经费由各包组自行承担。新增作业项目沿用原有单价按照合同的服务费比例测算增加的服务费,供需双方签署补充协议。 (三)冬季除雪服务费用 中标方必须承担所中标区域特级、一级、二级街路、部分三级街路、桥梁及指定广场、口袋公园的除运雪任务,同时按照沈阳市除雪规定与其它社会单位共同承担街巷路、非物业小区的义务除雪任务。除运雪费用不在本次招标的环卫作业服务费用中,需另外签署除运雪合同约定。 (四)服务费用根据作业质量考核结果按月支付(下打租,具体内容以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为准)。 ★六、智慧环卫与设备要求 (一)中标方试点智能无人技术在环卫领域的创新应用,搭建标准化智慧环卫管理平台,完成市级城市治理一网统管系统对接; (二)实现作业人员、作业车辆全程定位追踪、作业轨迹实时留存,接受主管部门线上监管; (三)配齐达标新能源作业车辆及小型机械化保洁设备,完成统一备案管理。推动环卫装备升级,新能源设备占比不低于**%。 (四)对招标方现有的一座移动公厕,三家中标方按照招标方的安排轮流使用维护。 (五)中标方使用维护本辖区的水鹤用于生产用水,并缴纳水费电费。 ★七、考核管理 (一)健全全域考核体系,组建企业自检队伍开展日常自查,做好并留存自查记录,依托区级现有专业检查队伍落实常态化区级核查,同步配合市级开展随机抽查。建立企业自查、区级核查、市级抽查三级联动考核机制,推行千分制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服务经费直接挂钩,按考核结果依规扣减服务经费。 (二)强化应急保障。落实**小时应急值守制度,遇极端天气及突发状况,作业单位须服从主管部门统一调度,全面做好环境卫生应急处置保障工作。 ★八、平稳过渡与交接 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立即派驻人员、设备进场开展环卫作业,实现服务无缝衔接,杜绝空档期。同时,须全程配合完成资产的清点、移交及后续管护工作。如原承包方愿意将作业车辆、设备设施、融雪剂留存交付中标企业,在对原承包方留存的作业车辆、设备设施等开展资产评估后,中标企业必须按评估价值承接,评估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九、保障措施 *.项目经费纳入区级年度财政预算,财政全额保障、专款专用; *.中标企业需设立专项应急保障资金,有效规避企业运营、人员欠薪等各类风险; ★十、技术要求 (一)人员配备要求 *.人工清扫保洁劳动定额标准 根据区域功能定位、人流量、车流量、城市形象重要程度,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划分为特级保洁区域、一级街路、二级街路、三级街路、四级街路五个等级,实施差异化作业管理。 按照道路保洁等级,设定人工清扫保洁面积定额(单位:平方米/工日)。 (*)人工街路清扫作业量的测算标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街路作业量为机动车道面积的**%加上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面积之和。四级街路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面积之和。 (*)人工绿地清扫作业量的测算标准:全部绿地面积的**%。 (*)定额
*.广场、口袋公园的全部作业人数都汇在四级街路作业人员数量里。具体人员配置要求((最低配置标准)) ***包(北标段):
(二)车辆设备要求(含原有车辆接收) 按要求配齐配全环卫作业车辆(含背街小巷小型作业机具),所有机具报市、区环卫管理部门编号备案,并全部接入全市“一网统管”平台实现动态监管;作业车辆严禁超负荷运行、临街占道停放、挪作他用,垃圾收运车辆必须保持密闭运行,无渗滤液滴漏、沿途撒漏。 ***包(北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采用*+*+*,一年一签;每年期满开展履约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年,不合格直接终止不再续;续签价格、服务标准与中标价保持不变;最多续签*次,总周期不超*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内容 城市道路、桥梁、广场、铁路沿线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除运雪作业;汛期配合做好防汛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运输;环卫车辆设备更新与管理;公共厕所、垃圾收集(转运)站等设施运营管护;城市家具清洗;非法张贴或喷涂类宣传品清理;智慧环卫平台建设与运维;重大活动及应急环卫保障等。 ★(二)标段划分 本项目整体划分为三个标段, ***包(北标段):二环路以北(含白山路、金山路、白山立交桥)皇姑区行政区域 ***包(东标段):二环路以南(不含白山路、金山路、白山立交桥)长江街以东(不含长江街)皇姑区行政区域。 ***包(西标段):二环路以南(不含白山路、金山路、白山立交桥)长江街以西(含长江街)皇姑区行政区域。 ★二、作业量 (一)作业量标准: 本次项目的街路、绿地、广场、桥梁、口袋公园、立面设施、围栏、铁路沿线等作业项目数据以****年*月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测绘核定数据为准,公共厕所、垃圾压缩站、果皮箱等设施设备数量以皇姑区城管局核定数据为准。详见作业量明细附表 ★三、作业标准与机械化要求 (一)清扫保洁标准 全面落实城市精细化保洁要求,实现全域路面洁净、公共立面整洁、环卫设施完好,做到生活垃圾随产随清,常态化保持城区环境卫生质量。 (二)机械化作业率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街路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新能源设备占比不低于**%。 (三)作业标准详见作业标准附表 ★四、人员安置与薪酬保障 (一)中标方全盘接收原有在岗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一线人员)。自本项目交接完毕之日起,原有在岗员工的劳动合同用工主体变更为中标承接单位,原承包方劳动关系不作解除;中标方与职工签署劳动合同主体变更补充协议,员工工龄连续计算、过往工作年限合并累计,原劳动合同其余条款效力维持不变。 (二)每月应发工资:街路环卫人员不低于****元,大车司机不低于****元,小车司机不低于****元(全员不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保证随社会工资标准同步增长),加班费按国家法律执行,其他福利不低于现有水平。 (三)中标方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四)中标方为全部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保险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五)中标方设立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严禁拖欠员工薪资、社保。 ★五、服务费核定与支付方式 (一)每月服务费用=实际发生的月度服务费用*绩效考核扣款(绩效考核扣款以每月的考核表为准) (二)有作业量发生变化时,每年**月份核定本年度增加的作业量,新增作业项目测绘需由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提供数据,测绘经费由各包组自行承担。新增作业项目沿用原有单价按照合同的服务费比例测算增加的服务费,供需双方签署补充协议。 (三)冬季除雪服务费用 中标方必须承担所中标区域特级、一级、二级街路、部分三级街路、桥梁及指定广场、口袋公园的除运雪任务,同时按照沈阳市除雪规定与其它社会单位共同承担街巷路、非物业小区的义务除雪任务。除运雪费用不在本次招标的环卫作业服务费用中,需另外签署除运雪合同约定。 (四)服务费用根据作业质量考核结果按月支付(下打租,具体内容以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为准)。 ★六、智慧环卫与设备要求 (一)中标方试点智能无人技术在环卫领域的创新应用,搭建标准化智慧环卫管理平台,完成市级城市治理一网统管系统对接; (二)实现作业人员、作业车辆全程定位追踪、作业轨迹实时留存,接受主管部门线上监管; (三)配齐达标新能源作业车辆及小型机械化保洁设备,完成统一备案管理。推动环卫装备升级,新能源设备占比不低于**%。 (四)对招标方现有的一座移动公厕,三家中标方按照招标方的安排轮流使用维护。 (五)中标方使用维护本辖区的水鹤用于生产用水,并缴纳水费电费。 ★七、考核管理 (一)健全全域考核体系,组建企业自检队伍开展日常自查,做好并留存自查记录,依托区级现有专业检查队伍落实常态化区级核查,同步配合市级开展随机抽查。建立企业自查、区级核查、市级抽查三级联动考核机制,推行千分制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服务经费直接挂钩,按考核结果依规扣减服务经费。 (二)强化应急保障。落实**小时应急值守制度,遇极端天气及突发状况,作业单位须服从主管部门统一调度,全面做好环境卫生应急处置保障工作。 ★八、平稳过渡与交接 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立即派驻人员、设备进场开展环卫作业,实现服务无缝衔接,杜绝空档期。同时,须全程配合完成资产的清点、移交及后续管护工作。如原承包方愿意将作业车辆、设备设施、融雪剂留存交付中标企业,在对原承包方留存的作业车辆、设备设施等开展资产评估后,中标企业必须按评估价值承接,评估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九、保障措施 *.项目经费纳入区级年度财政预算,财政全额保障、专款专用; *.中标企业需设立专项应急保障资金,有效规避企业运营、人员欠薪等各类风险; ★十、技术要求 (一)人员配备要求 *.人工清扫保洁劳动定额标准 根据区域功能定位、人流量、车流量、城市形象重要程度,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划分为特级保洁区域、一级街路、二级街路、三级街路、四级街路五个等级,实施差异化作业管理。 按照道路保洁等级,设定人工清扫保洁面积定额(单位:平方米/工日)。 (*)人工街路清扫作业量的测算标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街路作业量为机动车道面积的**%加上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面积之和。四级街路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面积之和。 (*)人工绿地清扫作业量的测算标准:全部绿地面积的**%。 (*)定额
*.广场、口袋公园的全部作业人数都汇在四级街路作业人员数量里。具体人员配置要求((最低配置标准)) ***包(东标段):
(二)车辆设备要求(含原有车辆接收) 按要求配齐配全环卫作业车辆(含背街小巷小型作业机具),所有机具报市、区环卫管理部门编号备案,并全部接入全市“一网统管”平台实现动态监管;作业车辆严禁超负荷运行、临街占道停放、挪作他用,垃圾收运车辆必须保持密闭运行,无渗滤液滴漏、沿途撒漏。 ***包(东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采用*+*+*,一年一签;每年期满开展履约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年,不合格直接终止不再续;续签价格、服务标准与中标价保持不变;最多续签*次,总周期不超*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查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服务内容 城市道路、桥梁、广场、铁路沿线等公共区域清扫保洁;除运雪作业;汛期配合做好防汛工作;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与运输;环卫车辆设备更新与管理;公共厕所、垃圾收集(转运)站等设施运营管护;城市家具清洗;非法张贴或喷涂类宣传品清理;智慧环卫平台建设与运维;重大活动及应急环卫保障等。 ★(二)标段划分 本项目整体划分为三个标段, ***包(北标段):二环路以北(含白山路、金山路、白山立交桥)皇姑区行政区域 ***包(东标段):二环路以南(不含白山路、金山路、白山立交桥)长江街以东(不含长江街)皇姑区行政区域。 ***包(西标段):二环路以南(不含白山路、金山路、白山立交桥)长江街以西(含长江街)皇姑区行政区域。 ★二、作业量 (一)作业量标准: 本次项目的街路、绿地、广场、桥梁、口袋公园、立面设施、围栏、铁路沿线等作业项目数据以****年*月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测绘核定数据为准,公共厕所、垃圾压缩站、果皮箱等设施设备数量以皇姑区城管局核定数据为准。详见作业量明细附表 ★三、作业标准与机械化要求 (一)清扫保洁标准 全面落实城市精细化保洁要求,实现全域路面洁净、公共立面整洁、环卫设施完好,做到生活垃圾随产随清,常态化保持城区环境卫生质量。 (二)机械化作业率 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街路机械化清扫率不低于**%,新能源设备占比不低于**%。 (三)作业标准详见作业标准附表 ★四、人员安置与薪酬保障 (一)中标方全盘接收原有在岗员工(包括管理人员和一线人员)。自本项目交接完毕之日起,原有在岗员工的劳动合同用工主体变更为中标承接单位,原承包方劳动关系不作解除;中标方与职工签署劳动合同主体变更补充协议,员工工龄连续计算、过往工作年限合并累计,原劳动合同其余条款效力维持不变。 (二)每月应发工资:街路环卫人员不低于****元,大车司机不低于****元,小车司机不低于****元(全员不低于沈阳市最低工资标准,保证随社会工资标准同步增长),加班费按国家法律执行,其他福利不低于现有水平。 (三)中标方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 (四)中标方为全部人员购买雇主责任险,保险期限与服务期限一致。 (五)中标方设立环卫工人工资专用账户,严禁拖欠员工薪资、社保。 ★五、服务费核定与支付方式 (一)每月服务费用=实际发生的月度服务费用*绩效考核扣款(绩效考核扣款以每月的考核表为准) (二)有作业量发生变化时,每年**月份核定本年度增加的作业量,新增作业项目测绘需由有资质的测绘部门提供数据,测绘经费由各包组自行承担。新增作业项目沿用原有单价按照合同的服务费比例测算增加的服务费,供需双方签署补充协议。 (三)冬季除雪服务费用 中标方必须承担所中标区域特级、一级、二级街路、部分三级街路、桥梁及指定广场、口袋公园的除运雪任务,同时按照沈阳市除雪规定与其它社会单位共同承担街巷路、非物业小区的义务除雪任务。除运雪费用不在本次招标的环卫作业服务费用中,需另外签署除运雪合同约定。 (四)服务费用根据作业质量考核结果按月支付(下打租,具体内容以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为准)。 ★六、智慧环卫与设备要求 (一)中标方试点智能无人技术在环卫领域的创新应用,搭建标准化智慧环卫管理平台,完成市级城市治理一网统管系统对接; (二)实现作业人员、作业车辆全程定位追踪、作业轨迹实时留存,接受主管部门线上监管; (三)配齐达标新能源作业车辆及小型机械化保洁设备,完成统一备案管理。推动环卫装备升级,新能源设备占比不低于**%。 (四)对招标方现有的一座移动公厕,三家中标方按照招标方的安排轮流使用维护。 (五)中标方使用维护本辖区的水鹤用于生产用水,并缴纳水费电费。 ★七、考核管理 (一)健全全域考核体系,组建企业自检队伍开展日常自查,做好并留存自查记录,依托区级现有专业检查队伍落实常态化区级核查,同步配合市级开展随机抽查。建立企业自查、区级核查、市级抽查三级联动考核机制,推行千分制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与服务经费直接挂钩,按考核结果依规扣减服务经费。 (二)强化应急保障。落实**小时应急值守制度,遇极端天气及突发状况,作业单位须服从主管部门统一调度,全面做好环境卫生应急处置保障工作。 ★八、平稳过渡与交接 中标方须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立即派驻人员、设备进场开展环卫作业,实现服务无缝衔接,杜绝空档期。同时,须全程配合完成资产的清点、移交及后续管护工作。如原承包方愿意将作业车辆、设备设施、融雪剂留存交付中标企业,在对原承包方留存的作业车辆、设备设施等开展资产评估后,中标企业必须按评估价值承接,评估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 ★九、保障措施 *.项目经费纳入区级年度财政预算,财政全额保障、专款专用; *.中标企业需设立专项应急保障资金,有效规避企业运营、人员欠薪等各类风险; ★十、技术要求 (一)人员配备要求 *.人工清扫保洁劳动定额标准 根据区域功能定位、人流量、车流量、城市形象重要程度,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划分为特级保洁区域、一级街路、二级街路、三级街路、四级街路五个等级,实施差异化作业管理。 按照道路保洁等级,设定人工清扫保洁面积定额(单位:平方米/工日)。 (*)人工街路清扫作业量的测算标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街路作业量为机动车道面积的**%加上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面积之和。四级街路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面积之和。 (*)人工绿地清扫作业量的测算标准:全部绿地面积的**%。 (*)定额
*.广场、口袋公园的全部作业人数都汇在四级街路作业人员数量里。具体人员配置要求((最低配置标准)) ***包(西标段):
(二)车辆设备要求(含原有车辆接收) 按要求配齐配全环卫作业车辆(含背街小巷小型作业机具),所有机具报市、区环卫管理部门编号备案,并全部接入全市“一网统管”平台实现动态监管;作业车辆严禁超负荷运行、临街占道停放、挪作他用,垃圾收运车辆必须保持密闭运行,无渗滤液滴漏、沿途撒漏。 ***包(西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周期采用*+*+*,一年一签;每年期满开展履约考核,考核合格可续签*年,不合格直接终止不再续;续签价格、服务标准与中标价保持不变;最多续签*次,总周期不超*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创新产品和服务、对本国产品的支持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情形: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金山北路****号皇姑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线上获取采购文件渠道为辽宁政府采购网;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自行办理文件下载、投标报名、政府采购**数字证书等事宜,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办理问题请咨询**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项目各包组之间可兼投但不可兼中,供应商同时参与多个包组投标的,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包组优选顺序,如未明确优选顺序则按包组序号顺序确定供应商的中标包组。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皇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皇姑区昆山西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北街**号远东大厦***室 联系方式:************转**** 邮箱地址:*********@***.***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中兴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 账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丹、刘岩、肖丽娜、商健、刘凤 电话:************转****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