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丁豪广场一层部分商铺10年使用权转让
2026-07-20
山东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省级】丁豪广场一层部分商铺10年使用权转让
山东-2026-07-20 00:00:00
丁豪广场一层部分商铺**年使用权转让
信息来源:省级公共资源
挂牌日期:*** *** ** **:**:** ***+**:**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丁豪广场一层部分商铺**年使用权转让
资产类别 房产
转让方名称 山东国泰实业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丁豪广场一层部分商铺**年使用权转让
交易机构名称 山东省公共资源(国有产权)交易中心
价款形式 单价
挂牌价格 *******.********
挂牌期间 **工作日
挂牌日期 *** *** ** **:**:** ***+**:** ****
是否自动延期
交易方式 动态报价
转让说明事项 $$[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系统自动生成的《资产受让须知与承诺》的所有内容。]$$*.本次出租免租期**个月,分别为①合同期的前*个月。②自第*个月开始,每*个月减免*个月,共减免*次。租金每*年递增*%。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承担出租标的在租期内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费、电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宽带费、管理费、卫生费等经营费用和应缴税费。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公告期间,已自行对标的进行了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租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理解和接受本次资产出租的所有内容及程序,完全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状况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承租标的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成为最终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出租标的为由退还出租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非因出租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需依据相关流程,与出租方签署《租赁交易合同》,并在《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首笔租金和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山东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由山东产权交易中心负责将首笔租金支付给出租方,后续租金直接汇入出租方指定账户。租金支付方式为按季度支付。出租标的租赁期为自《租赁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年。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签订《租赁交易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合同期首年度的*个月租金作为押金,租赁到期后由出租方无息退还至承租方原账户。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租赁期间若对租赁房屋进行再装修,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破坏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房屋租赁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交还房屋时不得提任何补偿要求。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自行负责租赁期间租赁房屋的日常维护管理,保护各项设施、设备免遭损坏。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照出租方要求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安全管理协议。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接受出租方对租赁安全隐患的监督和检查,对提出有关整改项目要落实到位。 **.意向承租方须承诺,交纳的基础服务费按照山东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国有企业租赁业务收费标准》进行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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