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新余市仙女湖区融和元储100MW/200MWh独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使用林(草)地的公告
2026-04-08
江西/新余 中标结果
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新余市仙女湖区融和元储100MW/200MWh独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使用林(草)地的公告
江西/新余-2026-04-08 00:00:00

渝水区人民政府关于新余市仙女湖区融和元储*****/******独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使用林(草)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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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江西省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及《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原国家林业局第**号令)等*****;相关规定和征收土地预公告的安排,本政府组织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农村、林业、民政等部门,于*******日至******日期间河下镇河下开展了土地现状调查及确认。现将新余市仙女湖区融和元储*****/******独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及拟使用林(草)地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用地(用林用草)范围

土地坐落:四至范围,具体拟用地(用林用草)范围见附*。

二、权属单位

本次拟用地涉及河下河下村乌石村小组。

三、调查结果及林(草)地使用情况

(一)土地现状调查结果

经勘测定界及调查确认,本次拟用地面积**.****亩,具体如下:

拟征收河下镇集体土地**.****亩:其中:水田**.****亩、农村道路*.****亩。

不涉及国有土地。

(二)拟使用林(草)地情况

使用单位:新余市山海驭新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用途:用于供电基础设施建设。

面积:林地*亩、草地*亩,与土地现状调查中林地、草地面积一致。

(三)青苗、树木等情况

详见附件*

*****;、补偿权利及异议处理

拟使用土地范围内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依法享有获得*****;相关补偿的权利。

对土地调查结果如有异议,需凭相关证据材料在公示期内*****;书面提出复核申请,相关部门将予以复核并作出结论。

*****;、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日至*******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余市自然资源局仙女湖分局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林业局

联系地点:新余市渝水区仙女湖大道与迎仙路交叉路口往西北约**米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林业局

联系人员:袁宁保、周巧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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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用地(用林用草)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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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新余市仙女湖区融和元储*****/******独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土地(河下镇)青苗补偿标准及补偿费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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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水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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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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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自然资源局仙女湖分局(盖章)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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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新余市仙女湖区融和元储*****/******独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

土地(河下镇)青苗补偿标准及补偿费用表

*****;

序号

土地权属单位

地类

面积(亩)

补偿标准(/亩)

补偿金额(万元)

*

河下镇河下村乌石村小组

水田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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