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分公司红星路营业厅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差额)
2026-07-18
山东/聊城 变更澄清
临清分公司红星路营业厅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差额)
山东/聊城-2026-07-18 00:00:00

临清分公司红星路营业厅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差额)

未终止
正文

临清分公司红星路营业厅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差额)转直接采购公示

临清分公司红星路营业厅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差额)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家[适用于仅*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个有效供应商],本次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临清分公司红星路营业厅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差额)直接采购公示

临清分公司红星路营业厅房屋租赁合同(补充差额)采购人为中国电信临清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采购内容

临清分公司营业支局红星路营业厅房屋租赁,该项目位于临清红星路中段***号房屋(租赁面积***.*平方米,一共三层,一楼为营业厅,二楼为仓库,三楼为机房)。原合同总额******,变更成******.**,是因统一按税率*%计算的。实际应该改为支付两年********=****** + 最后一年支付******.** ,合计******.** 。差额******.*********.**=*****.**

直接采购原因

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且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家

直接采购供应商

王桂青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年**月**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贾明蕊***********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马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临清分公司

日 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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