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市-2026-07-17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升级改造及教学用房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项目(二包教学设备)(二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
地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新华路**号
被投诉人*:塔城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新疆塔城市迎宾路**号
被投诉人*: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塔城市和睦大道以南
五、基本情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塔城分公司不服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月*月*日就塔城职业技术学院升级改造及教学用房建设项目(一期)设备采购项目(二包教学设备)(二次)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质疑答复主体不符、答复内容残缺且避重就轻,被投诉人*未依法履行政府采购质疑答复法定职责。
投诉事项*:中标供应商中移建设有限公司投标产品品牌型号严重不符,涉嫌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答复辩解无有效依据、存在捏造事实情形。
投诉事项*:中标人投标笔记本电脑参数存在实质性负偏离,不满足招标文件硬性招标要求。
针对投诉事项*:经核实,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质疑答复函》封面,实质性答复内容由中标供应商代为出具。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五条:采购人负责供应商质疑答复。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授权范围内作出答复。被投诉人转嫁答复义务、未独立完整履行答复职责,答复程序及文书内容均违反规定,故该投诉事项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经核实,招标文件在商务技术评分标准中对彩色激光多功能一体机只作一般指标响应,要求每有一项一般指标负偏离,扣*.*分,未要求投标人提供产品佐证材料。中标供应商关于品牌:得力,型号:********,只出现在投标报价明细表中,在投标文件关于技术参数响应部分只进行文字描述,未附相关证明材料。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 号令)第三十二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采购人和塔城地区政务服务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诉答复函中已附得力集团有限公司加盖公章的说明,证明******** 为得力公司自主研发、独立命名。根据现有投诉事项证据不足以认定中标供应商存在捏造事实情形。综上,故投诉事项不成立。
针对投诉事项*:经核实,招标文件要求①笔记本电脑屏幕分辨率≥****×****;②接口:支持****.* ****(*****);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该机型官方白皮书及产品彩页上笔记本电脑屏幕分辨率为≥****×****,***口:*个****.*,未能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仅已备注“产品规格因升级换代会有变化,具体以实物为准”作为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无法律依据,该项评分指标存在负偏离,故投诉事项成立。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 投诉人对采购过程或者采购结果提起的投诉事项,财政部门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投诉事项成立。经认定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结果的,财政部门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一)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二)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合同已经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投诉人对废标行为提起的投诉事项成立的,财政部门应当认定废标行为无效。
处理结果:综上所述,投诉事项一 、三成立,投诉事项二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二)项之规定,该项目中标结果无效,本机关作出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采购人依法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的处理决定。
七、其他补充事宜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日内向塔城地区行政公署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处理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塔城地区财政局
****年**月**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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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地财购〔****〕**号塔城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