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汇镇金昌路(齐尉路~规划齐茂路)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2026-07-18
上海 招标采购
金汇镇金昌路(齐尉路~规划齐茂路)道路新建工程招标公告
上海-2026-07-18 00:00:00
上海-2026-07-18 00:00:00
离报名截止时间还有:*天**小时**分钟**秒
|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
| 报建编号: | ********** | 标段号: | *** |
| 招标人: | 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城市建设管理事务中心 | 招标人地址: | 上海市奉贤区金汇镇金碧路****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王老师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标段名称: | 金汇镇金昌路(齐尉路~规划齐茂路)道路新建工程 | ||
| 建设地点: | 奉贤区金汇镇,东至规划用地,南至规划齐茂路,西至规划用地,北至齐尉路 | ||
工程规模描述
| 工程概况描述: | 本工程位于奉贤区金汇镇。道路全长约***米,规划红线宽**米。建设项目用地面积约****.**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以及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等附属工程,同步实施电力、供水、燃气、通信等管线新建及林地等搬迁工程。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 |
| 工程总投资: | ****.** 万元人民币 |
| 本期投资额: | ****.** 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元人民币(***.**万元) |
| 建设周期: | *** 天。 |
投标条件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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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 * 家。 *.联合体组成成员之间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应形成一个主办单位为联合体代表,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和履行合同中承担义务和法律责任。共同投标协议的内容应包括联合体的组织机构及各方的义务和责任。 *.为了明确联合体代表的法律地位,联合体各成员应出具授权书,授权书由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 *.当联合体投标时,项目总负责人必须是牵头单位人员。,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网址:***.*****.**)下载招标文件。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 **:**:**到********** **:**:** (休息*日(含)以上的节假日除外)。 | |||||||||||||||||||
| 注意: | *、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访问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登录交易平台在"交易平台**投标项目管理"菜单中查询下载。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署名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上海中星联合咨询有限公司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于美娇 | 联系电话: | *********** | |||||||||||||||||
| 备注: | *、项目经理、设计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的必须完 成进沪信息报送。 *.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函需由牵头人开具。 |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弄行政服务中心*幢*楼招标办****开标室 |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技术标:********** **:**:** 商务标:详见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官网(****://***.*****.**)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
| 开标方式: | 是否远程开标: 否 开标地点: 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望园南路****弄行政服务中心*幢*楼招标办****开标室 | |||||||||||||||||||
|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仅接受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证人与本保函开函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授信额度的或通过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
|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网站、 / | |||||||||||||||||||
| 监管部门: | 奉贤区建设和交通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 |||||||||||||||||||
|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 ************ | |||||||||||||||||||
| 签名信息: | ****************************+*********************************************************************************/********************************+************************************************+**********************************************+****************************************************************************************/*****/*******== | |||||||||||||||||||
|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注:使用******进行 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操作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