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2026-07-17 00:00:00
一 、 项目编号 :*****************
二 、 项目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本溪校区通勤车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校区通勤车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汇特旅游汽车客运(辽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东北大马路***号(**门)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校区通勤车服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辽宁中医药大学本溪校区通勤车服务项目(*********道路客运服务)
服务范围:辽宁中医药大学本溪校区通勤车服务,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意向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在资金落实,双方同意情况下可以续签*年,最多续签*次。(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学兵、刘贺冬(包组编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校区通勤车服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号》文件规定下浮**%收取,收费基数为本项目预算金额,服务费按*年收取,即代理服务费金额**,如合同未履行*年,则按比例退回剩余部分代理服务费。 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辽宁中医药大学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轩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号中建峰汇广场*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冬妮、齐俭、石增良、潘婷婷
电 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辽宁中医药大学本溪校区通勤车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本溪校区通勤车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汇特旅游汽车客运(辽宁)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
辽宁中医药大学本溪校区通勤车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需求:
*、教职工沈阳校区至本溪校区(*****座)通勤车单程往返;
注:预估次数***次,实际班车使用次数(含单次和包车)以实际发生额为准,学校与成交供应商按约定进行分期批量结算。
★二、具体项目要求:
(一)车辆、驾驶员等方面要求(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分别提供符合下述要求的格式**“所投入车辆列表”以及格式**“投入本项目人员列表”)
*、车辆要求:
(*)供应商为本次服务提供不少于**台以上大型客车,所有车辆要求为企业自有车辆,车辆配置为全封闭车窗,电子缓速器,***刹车,***视听系统,卫星导航系统等。保证车辆性能良好,座椅功能正常使用,车辆内外清洁卫生,做到每日车内通风**分钟,每月更换座椅套。
(*)通勤班车首站不得迟到(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只要发生首站迟到现象,成交供应商需支付采购单位乘坐此线路全部职工的出租车费用;
(*)车辆不存在正常行驶以外或过大噪音,提供冷暖风,保证车辆空调正常运行,提前启车,保证车内温度达标,乘坐舒适 ,冬季**月*日起提供隔凉座垫。
(*)在班车车体外观的显著位置标注学校名称和校徽。
*、车辆营运证、行驶证等各种证件齐全有效。
*、车辆参保险种要求(至少参保下列险种):
(*)交强险;
(*)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万及以上并不计免赔;
(*)投标人承诺如中标本项目,在合同期内为乘车人员提供的车辆座位保险每个座位不低于***万元;如发现私自退保行为,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力。(需提供上述保险相关承诺函)
*、须对每辆车配备一位驾驶员,对驾驶员的要求:
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恪守职业道德;行驶中安全礼让、平稳运行;统一着装、仪容整洁、举止文雅、精神饱满、热情服务;近期无较大交通责任事故。
(*)必须具备八年以上大客车驾驶经验;
(*)无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近五年内均无重大事故记录;
(*)无犯罪记录;
(*)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须提供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及没有上述违法事项的承诺。
(*) 驾驶过程中,司机不得吸烟
(*) 司机要保障良好的服务态度,不得与乘客发生冲突。
(*)司机在校期间,应自觉遵守校内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司机休息室内使用炊具烹饪食物。
(**)驾驶过程中,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安全要求及其他说明:
(*)为保证车辆安全运行,供应商应在采购方现场配备专职调度。供应商应提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事故救援预案。
(*)每天必须对车辆进行“三检查”,即:出车前检查,途中检查,回厂后检查;每月须进行一次例保检查;每季度须进行一次二级保养,始终使车辆技术状况保持良好状态。
(*)车辆必须在车厢前部贴有明显的“请系上安全带”标志,及车厢内明显标明紧急逃生门(或窗)的位置及使用方法,车辆的应急逃生设施(如应急把手,玻璃榔头等)完好齐备。
(*)车内必须配备足量有效的灭火器、三角架、手电筒等紧急情况使用的工具。
(*)根据市公安、交通部门规定,定期开展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培训记录备查。
(*)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速、不超员,不违章行车,确保行车安全,出现交通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乘客若有遗失物品,妥善保管及时反馈校方。
(*)投标供应商必须按照租赁方规定的线路,时间提供通勤服务,不得随意变更和调整。如因交通施工或其他道路原因需要变更,须提前*个工作日向采购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调整;
(*)合同期间,如车辆发生损坏,丢失等不可预见的情况,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单位说明,并及时调派备用车辆为采购单位服务:
(**)成交供应商在服务过程中所产生车辆及驾驶人员的一切费用,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如发生交通意外,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处理并赔偿。赔偿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费用说明:
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班车司机及车辆的全部费用,包括车辆保险费、维修费、保养费、燃料费、过路(桥)费、停车费以及司机的工资、奖金、保险等。
(二)班车运行时间及站点安排

商务部分
★* 履约期限:意向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后在资金落实,双方同意情况下可以续签*年,最多续签*次。(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 履约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采购人指定地点)
★* 付款方式及条件:成交供应商在完成服务并达到采购方要求标准后,采购方根据实际使用次数(含单次和包车),以实际发生额为准,按月支付相关费用。
★* 验收标准:项目实施完成,供应商向项目所属部门提交验收申请办理验收手续。学院成立验收工作组,根据《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采购文件和采购合同的约定进行验收。
验收程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采[****]***号)以及辽宁中医药大学职能管理部门相关要求执行。
验收报告:由验收小组出具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 其他:
成交供应商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注意自身与他人的安全,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