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6-07-17 00:00:00
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拟发行“轨道*号线较新段”收费收益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现采用比选方式选聘专项计划管理人,诚挚邀请符合参选人资格的单位参与比选。
一、项目名称
****年“轨道*号线较新段”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选聘项目。
二、比选内容
(一)发行人:重庆城市交通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融资品种:资产支持证券(***)。
(三)申报规模:不超过**亿元(最终以实际审批情况为准)。
(四)发行期限:不超过**年(产品期限暂定*+*+*+*)。
(五)增信方式:差额补足、收费收益权质押、优先次级分层。
(六)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符合监管规定的各项用途。
(七)发行方式:根据发行人资金需求和市场行情择机一次性发行。
(八)服务期:自发行人与中选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始,至合作协议项下的资产证券化项目全部兑付完成之日终止。
(九)服务范围:在服务期限内,包括但不限于组织设计发行方案、协调中介机构出具相应报告、制作发行申报材料、获得有关部门的批复、负责组织落实产品销售工作,可自主选聘具备合规资质的销售机构开展分销,完成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行上市和登记托管、项目发行成功后的后续登记托管、交易流通、发行总结、信息披露等工作;聘请有相关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信用评级机构及绿色债券评估认证机构,协同开展相关工作。详见比选文件。
三、参选人资格要求
(一)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参选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具备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比选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有效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具备资产管理业务资格,隶属于总机构的组织结构图、总机构授权委托书。不接受同一总机构下两个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比选。
(三)依法注册、合法经营、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严重违约。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详见比选文件。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参选文件的递交:由参选人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前往重庆市交通开投大厦****室递交参选文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韵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