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甬采监 处字 [2026] 第005号)
2026-07-03
浙江/宁波 质疑投诉
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甬采监 处字 [2026] 第005号)
浙江/宁波-2026-07-03 00:00:00
投诉处理
宁波市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公告(甬采监 处字 [****] 第***号)
发布日期:**********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公共文化中心舞美设备增添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九江骏泓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铜城小区

  被投诉人*:宁波市文化馆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药行街***号

  被投诉人*:浙江中创招投标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环城西路北段***号真如中心**楼

  相关供应商:浙江省广播电视服务公司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号

四、基本情况

  宁波市公共文化中心舞美设备增添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预算金额 *******元,于****年*月**日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投诉人于****年*月**日在政采云平台获取了采购文件。****年*月*日,投诉人向被投诉人*提出质疑,被投诉人*于****年*月**日进行质疑答复。该项目于****年*月**日开标,共有金华市永达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杭州友邦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广播电视服务公司、宁波迈克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等*家供应商投标,投诉人未参与投标。项目于 ****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浙江省广播电视服务公司。本项目合同未签订。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部分技术参数有倾向性为特定供应商设置特定条款、允许进口产品范围设置过宽、评审因素未充分量化细化等。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的投诉事项均不成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天内向宁波市人民政府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六、其他补充事项

  无。

  

  

                               宁波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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