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科学技术局石河子大学南疆研究院2026年度校园物业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17
新疆/图木舒克 质疑投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科学技术局石河子大学南疆研究院2026年度校园物业服务项目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新疆/图木舒克-2026-07-17 00:00:00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科学技术局石河子大学南疆研究院****年度校园物业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图木舒克市城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四十四团永安镇恒美佳苑小区二层*********号门面房

被投诉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科学技术局

地址:图木舒克前海东街**号

被投诉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

地址:图木舒克市市民之家三楼

相关供应商:图木舒克市城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四十四团永安镇恒美佳苑小区二层*********号门面房

当事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科学技术局

地址:图木舒克前海东街**号

当事人*: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分中心

地址:图木舒克市市民之家三楼

五、基本情况

图木舒克市城鑫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关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科学技术局石河子大学南疆研究院****年度校园物业服务项目(编号:***[****]**号),于****年*月*日向我局提起投诉,经审查后,我局依法予以受理。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责令采购人按要求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针对与该项目相关的举报事项、违法违规事项,我局将依法开展调查并作出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第三师图木舒克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图木舒克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七、其他补充事宜

第三师图木舒克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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