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江门-2026-07-17 00:00:00
一、项目名称: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年社会保险全媒体宣传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电台系列专题宣传。供应商需在官方媒体平台(电台)等开设专题节目,在每周其中一个工作日上下班时段播放*期音频产品,每期播放时间约*至*分钟,共播出**期。宣传素材由我局每周负责提供,由供应商工作人员进行编辑录制播出,音频成品资料需每月反馈我局。
(二)电视系列专题宣传。供应商需在官方电视平台栏目开展宣传报道,合作期内共推送*条,每期播放时长约*分钟,从多渠道、全方位向广大市民宣传社保政策的法律法规,解答参保人关注的社保方面的热点难题,同时将视频在供应商自有新媒体平台发布。
(三)新媒体系列专题宣传。供应商需在官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和抖音号全年产出**条轻量化内容,包括**条微信推文和**条短视频,输出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规划要点图解、政策短视频、办事流程动画、反诈情景剧、社保知识问答等,适配碎片化阅读场景。
三、项目服务报价及结算
最高限价为**.*万元(含税)。服务供应商根据我局需求,按时按质开展宣传,合同款项分两期结算。
四、服务期限及地点
(一)项目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个自然日。
(二)项目实施地点:江门市。
五、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副本复印件;
(三)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综合评选当日采购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四)供应商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后续服务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服务(需提供《履约承诺函》)。
六、报价方式
(一)报价材料:
*.资质证明,需提供的资料参考本《公告》第五点“服务供应商资格要求”。
*.书面报价表。
*.供应商履约能力相关材料。
*.本项目运营方案。
报价材料具体可参照附件资格审查表和综合评分表。报价须将上述资料(一式三份)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骑缝公章。
(二)递交报价文件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工作时间*:*****:**、**:*****:**)。
(三)递交报价文件地点:江门市跃进路***号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楼办公室。
七、采购结果选取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开展采购评审,若有效竞价供应商不少于两家,评审小组依据既定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比,择优确定成交单位;若只有一家供应商,则对该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采购结果将在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网站上公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
附件: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年社会保险全媒体宣传项目资格审查表及综合评分表.****
江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