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6-07-17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医疗设备购置(四标段)儿童体外膜肺氧合机(****)带转运功能采购项目 |
|---|---|---|---|
| 分包名称: | 银川市第一人民医院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医疗设备购置(四标段)儿童体外膜肺氧合机(****)带转运功能采购项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
| 报价扣除优惠: | ** | ||
| 是否远程异地评审: | 否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若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或区域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 |
| * |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①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②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 注:本项目采购设备适用范围为儿童及新生儿。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 | **********体外循环设备 | 体外心肺支持辅助设备(****) | 套 | * | *******.** | 是 | 标的**体外循环设备:具体详见采购需求内容。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根据采购政策进行价格扣除后的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报价分满分。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无效。 政府采购异常低价审查规则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
| * | 技术得分 | **.** |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带“★”技术指标、参数以**分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有一项扣*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未标注符号的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以*分为基础,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每有一项减*.*分,扣完为止,正偏离不加分。 备注:①“★”技术指标、参数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否则按负偏离扣分。(证明材料包括不限于:投标产品彩页、使用说明书、检验报告等) ②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时,中标无效,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 供货配送方案 | *.** | 投标人应针对本项目提供完整的供货配送方案: (*)方案中供货流程协调合理,备货、运输、交货的进度安排紧凑,产品配送过程中的保护措施完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式可行以及到货后的安装、调试方案详细高效,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 (*)方案中的供货流程简略、但进度安排合理,产品的运输、配送、保护措施、安装、调试、应急处理方式等内容能保证项目实施的,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得*分; (*)有供货配送方案的内容但无具体的措施,进度安排、应急处理方案不够完整具体的,仅有部分内容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 (*)方案中供货流程粗略、进度安排缓慢,对项目需求理解不到位,运输配送无保护措施或保护措施不明确的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 | 产品质量保障措施 | *.** | 投标人需编制质量保证措施方案,须涵盖产品质量保证、产品适用性和兼容性、产品质量检查依据、易耗易损零配件供应及报价、产品损坏换新等内容,按档位直接计分: (*)要点完整无缺漏,保障措施体系完善、内容详实可落地,紧密贴合项目实际,完全满足采购需求,得* 分; (*)核心评审要素基本齐全,方案行文简略,部分关键环节未细化说明,个别流程缺失、文字表述含糊,与项目适配度一般,得*分; (*)存在个别必备条款缺项,整体方案针对性弱,未结合项目特点编写,多处内容照搬通用模板、缺少对应落地举措,得*分; (*)多项强制要求内容遗漏,方案篇幅简短空洞,仅简单几句话应付,未对照采购需求逐条响应,基本无实际保障作用,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 | 培训方案 | *.** |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编制专项技术培训方案,一是对照附件所列产品及培训要求,针对采购人指定操作、维修人员编制培训课程计划表,明确各项培训时间安排;二是培训内容需涵盖产品原理技术性能、操作维护、安装调试、故障排除等相关内容。 (*)方案内容完整无缺漏,精准契合项目采购需求并可提出合理化建议,培训目标定位准确、管理模式科学规范,培训步骤、课程内容条理清晰、叙述详尽,完全满足采购人全部使用需求,得*分; (*)核心培训内容及课程计划表均已齐备,整体符合项目培训要求,仅部分内容表述简略、个别细节未细化完善,无关键缺项与内容矛盾问题,得*分; (*)存在部分内容缺项,培训时间规划合理性不足,少量内容前后表述不一致,部分响应内容与采购需求匹配度一般,方案多为通用模板内容,为本项目定制化内容偏少,得*分; (*)多项必备培训内容存在缺失,培训计划逻辑较差,大部分内容套用通用范本,结合本项目实际编制内容极少,可落地执行性较弱,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 | 售后服务 | *.** | 投标文件须针对本项目编制售后服务及质保期届满后续保维保方案,必须涵盖人员配备、维保响应时效与处置方式、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承诺、质保期外服务项目及费用说明等全部要求,统一按照同一套评审维度逐级递减打分: (*)方案全部评审要素无缺漏,人员配置明细完整合理;故障响应计划、处置流程、问题解决方案详细可执行;明确验收后常态化设备使用跟踪、故障处置及配套技术支持;清晰列明质保期后所有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整体方案针对性强、内容详实完善,完全满足项目采购需求,得*分; (*)方案包含人员配置、响应计划、服务内容、售后承诺、质保后维保及费用说明所有核心板块,具备问题处理思路与售后跟踪技术支持条款,仅部分内容表述简略、细节未细化,无关键项缺失,整体符合项目要求,得*分; (*)方案主要板块均有提及,但存在部分内容不完善:人员配置信息简单、结构单一;问题解决措施不够具体;售后跟踪与技术支持内容有欠缺;质保期后维保服务或费用说明不够明确,存在少量缺项,得*分; (*)方案仅简单罗列基础服务条目,多项关键内容缺失严重,无清晰故障处置方案,人员配置、回访跟踪、质保外维保收费等核心信息大多未写明,内容笼统敷衍,可落地性差,得*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 | 业绩 | *.** | 投标人近三年(****年*月至今)承担过类似货物业绩,每提供一项得*分,满分*分。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扫描件:①采购合同文本关键页扫描件(包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项目名称、合同清单或合同概况、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②提供合同任意一笔进度款发票扫描件,发票内容应体现合同清单中全部或部分内容。③类似货物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上证明资料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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