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6-07-17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治区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
|---|---|---|---|
| 分包名称: | 包**财务决算审核及专项审计 | 分包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
| 是否远程异地评审: | 否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投标人须具有省级以上(含省级)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服务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服务内容 | 数量 | 单价 | 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 | 备注 |
| * | **********审计服务 | 包**财务决算审核及专项审计 | 服务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 | *****.** | 标的**审计服务:服务标准及详细要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项目服务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个月内完成财务决算审核及专项审计。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服务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服务类细则类别
| 服务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所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 * | 人员配置 | **.** | (*)拟派项目团队成员总数不少于*人,得*分;少于*人的,不得分; (*)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和会计/审计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分;仅具备其中一项的,得*分;不具备上述资质的,不得分; (*)拟派项目团队中,除项目负责人外,每增加*名注册会计师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得*分;每增加*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的人员,得*分;每增加*名具有相关专业初级职称的人员,得*分。本项累计最高得*分。同一人员仅按最高职称计分一次。 备注:①投标人须提供团队人员名单及人员工作划分安排,同一人员不得重复填报。 ②提供项目人员相关资格证书清晰扫描件,以及****年*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加盖公章)。退休返聘人员无法提供社保的,须提供返聘合同及意外伤害保险购买证明。 ③上述资料应完整、清晰可辨。因扫描件模糊导致评委无法辨认的,对应人员不予计分。 |
| * | 类似业绩 | *.** | 投标供应商自****年*月*日至今具有本项目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加*分,加至满分为止。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产品配置页、签署日期及盖章页)及验收报告(或验收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电子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法佐证或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定。 |
| * | 项目整体的认识、理解方案 | **.** | 根据投标供应商编制的项目整体的认识、理解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含:①对信息化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的政策法规及规范要求的理解;②对审计范围及内容(含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数据资源等)的认识;③对审计关键节点及重点难点(如无形资产计价、开发成本分摊、尾工工程等)的分析;④对本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目标的准确把握;⑤对信息化项目特有风险(如技术更新快导致资产贬值、知识产权归属等)的识别与理解;⑥结合本项目特点提出的审计总体思路及应对策略等内容。 注:以上每个小项,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流程节点清晰、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方案内容完整、基本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方案整体内容均有描述,部分流程不够全面具体的得*分;未提供或无法具体实施的不得分。 |
| * | 项目管理体系及考核制度 | **.** | 根据投标供应商编制的项目管理体系及考核制度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含:①项目管理体系架构(含决策层、执行层、支持层的设置及职责划分);②项目组织架构及内部沟通协调机制;③项目负责人及核心审计人员的任职资格与类似项目经验;④各阶段人员投入数量及分工安排(含驻场人员安排);⑤人员考勤、变更及替补管理制度;⑥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含考核指标、考核周期、奖惩措施及与审计质量挂钩的机制)等内容。 注:以上每个小项,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流程节点清晰、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方案内容完整、基本能够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方案整体内容均有描述,部分流程不够全面具体的得*分;未提供或无法具体实施的不得分。 |
| * | 风险控制措施和内部质量制度控制 | **.** | 根据投标供应商编制的风险控制措施和内部质量制度控制的完善性和合理性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含:①审计风险识别机制(含对信息化项目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的分析);②全流程风险控制措施(含承接阶段、实施阶段、报告阶段的具体风控手段);③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体系(含三级复核制度、底稿审核制度、报告签发制度等);④质量责任追究与追溯机制(含责任划分、问题整改、奖惩办法);⑤信息化审计工具及数据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含数据保密、系统访问权限、日志管理等);⑥持续改进与质量评估机制(含项目后评价、定期质量检查、客户反馈处理等)等内容。 备注:以上每个小项,内容完整细致、重点突出、科学合理、整体思路清晰、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内容不够全面具体、思路不清晰或不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 保密方案 | **.** | 根据投标供应商编制的保密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含:①保密管理制度(含保密责任人设立、保密承诺书签订、保密管理组织架构);②保密信息范围及密级划分(含审计过程中接触的财务数据、技术资料、系统架构、运维信息等);③人员保密管理措施(含保密人员筛选、岗前保密培训、保密协议签署、离岗脱密管理);④保密载体及设备管理措施(含纸质资料、电子文档、存储介质、办公及审计设备的领用、保管、流转、销毁等全流程管控);⑤数据传输与存储安全措施(含加密传输、访问控制、权限管理、日志审计、数据备份等);⑥保密监督与违约追责机制(含日常检查、定期审计、泄密事件应急响应、责任认定及处罚措施)等内容。 备注:以上每个小项,内容完整细致、重点突出、科学合理、整体思路清晰、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内容不够全面具体、思路不清晰或不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 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安排 | **.** | 根据投标供应商编制的服务承诺及后续服务安排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含:①服务质量承诺(含审计报告准确性、合规性、及时性及成果文件质量达标承诺);②服务响应承诺(含项目执行期间的沟通响应时间、问题处理机制、紧急情况应对措施);③服务期限承诺(含审计工作整体完成时限、各阶段成果提交时间节点、后续服务安排;④售后服务团队配置(含后续服务负责人、联络机制、服务热线及人员保障)。 备注:以上每个小项,内容完整细致、重点突出、科学合理、整体思路清晰、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内容不够全面具体、思路不清晰或不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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