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6-07-17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宁夏回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治区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
|---|---|---|---|
| 分包名称: | 包**应急救援指挥通讯设备冷仓建设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是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 ||
| 是否远程异地评审: | 否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 | **********其他信息化设备 | 包**应急救援指挥通讯设备冷仓建设 | 项 | * | *******.** | 否 | 标的**其他信息化设备:标的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所有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又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被拒绝外。 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为有效报价的最低报价。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如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评标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 * | 技术参数 | **.** | 根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第四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技术部分“详细技术指标”所列明的指标参数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分。标记“★”重要指标参数;未标记的为一般指标参数。 本项基准分为**分。以此为基础,重要指标参数(★)有一项负偏离的扣*分,一般指标参数有一项负偏离的扣*分,扣分扣完为止。 备注:重要参数必须提供佐证材料,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说明书、公开发行的宣传彩页、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佐证材料视为负偏离,按扣分处理。重要技术要求在技术要求响应表中标注证明文件所在页码,并在证明文件中标记相应参数。 |
| * | 类似业绩 | *.** | 投标供应商自****年*月*日至今具有本项目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项加*分,加至满分为止。 备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包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产品配置页、签署日期及盖章页)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法佐证或模糊不清的,不予认定。 |
| * | 实施方案 | **.** | 根据投标供应商编制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至少包含:①项目设计方案;②供货组织管理方案;③安装方案;④调试方案;⑤安装调试人员配置及现场管理方案;⑥供货时间安排方案;⑦实施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备注:以上每个小项,内容完整细致、重点突出、科学合理、整体思路清晰、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内容全面合理、思路清晰,符合项目基本要求的得*分;内容不够全面具体、思路不清晰或不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 质量保证措施 | *.** | 投标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实际特点制定相关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①在进度响应采购要求的情况下,如何保障供货质量的方案措施;②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点、风险作出预测,并提出质量保证措施;③应急处置方案等。 备注:以上每个小项,内容完整细致、重点突出、科学合理、整体思路清晰、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内容不够全面具体、思路不清晰或不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 培训方案 | *.** | 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建设目标和需求,提供培训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培训目标及培训内容,针对平台的功能、操作及维护等方面制作培训文档并进行实操培训;②培训计划及成果交付; 备注:以上每小项,内容完整细致、重点突出、科学合理、整体思路清晰、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内容不够全面具体、思路不清晰或不贴合项目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 售后服务及承诺 | **.** | 投标供应商根据本项目建设目标和需求,提供售后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维保方案及售后服务承诺;②售后服务人员构成、团队分工与职责;③设备各类故障问题解决方案及设备更换方案;④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及设备故障处理时限;⑤备品备件及易损件支持方案;⑥应急预案(包含现场服务响应时间及设备故障处理时限)等内容。 备注:以上每个小项,内容完整细致、重点突出、科学合理、整体思路清晰、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内容不够全面具体、思路不清晰或不贴合项目实际需求的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 节能环保 | *.** | 除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分;投标人所投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产品的,每提供一项加*.*分,两项最多加分至*分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投标文件中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同时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填写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否则不予加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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