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7-17
四川/广安 质疑投诉
武胜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广安-2026-07-17 00:00:00
武胜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武胜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武胜县****年生猪规模养殖场智慧化监管系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智远信达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成华区成华大道杉板桥路***号招商城市主场*座

被投诉人: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武胜县沿口镇弘武大道东段*号

被投诉人:中审华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麓山大道一段***号*层

四、基本情况

中审华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武胜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武胜县****年生猪规模养殖场智慧化监管系统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评审委员会罔顾客观事实,在采购需求(第三章)已极其详细列明的情况下,恶意套用“不能详细列明”的例外程序,违法剥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权。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私设的“*.*.*最后报价”条款公然篡改国家部委法定规章,恶意删减“以上” 二字,私设排他性淘汰门槛,属绝对无效的违法条款。

投诉事项*:专家手写情况说明与官方《评审情况表》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评审委员会涉嫌将“主观评分项”违法作为符合性审查的“废标否决项”,掩盖程序造假。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投诉成立。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成立的投诉事项影响或可能影响采购活动,鉴于已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中标(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号)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规定,因本项目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且评审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并存在违法违规评审的情形,结合本项目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情况,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武胜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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