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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论证,我们一致认为该项目符合如下情形中的第* 条(必须选择):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唯一是基于技术、工艺或专利权护、首次制造等原因,货物和服务只能由特定的供应商制造或提供,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的情况。);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它供应商处采购的;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理由如下:
*.本项目属于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性。
*.本项目的任务是对当地自来水供水主管道及周边居民管道、水表计闸阀(井)进行改造提升。改造期间存在新老管道更换不间断供水、施工复杂等因素,且该村属于铜陵市义安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独家特许经营供水范围,同时考虑到施工工期较短,铜陵市义安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又设有专业队伍,对工程范围内情况更加了解,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铜陵市义安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为施工单位。
经论证,专家评委会认为该项目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铜陵市义安区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签字:赵军,张小龙,钱化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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