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2026-07-17 00:00:00
泰安市中医医院***.**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
单一来源公示
泰安市中医医院拟对泰安市中医医院***.**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泰安市中医医院***.**磁共振维保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泰安市中医医院
三、采购预算(元):***,***.**
四、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泰安市中医医院现使用的磁共振成像系统(型号:************.**),对该设备进行维保服务。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具有唯一性。
六、专家论证意见
本项目为***.**高端磁共振原厂维保服务,该设备属高精密、高价值医疗设备,维修需原厂专用配件、专用工具、授权软件、质控体系与远程服务平台,非原厂及非授权服务商无法满足合规性、安全性与稳定性要求。配件与质控唯一性:维修必须使用原厂同型号合规备件,遵循********、*******及医疗器械法规,仅**医疗可提供原厂质控工具与质量管控,保障设备参数与临床安全。软硬件与知识产权独占:**医疗未向第三方开放**许可、维修密钥、系统光盘等知识产权,非授权方无法提供正规软硬件升级与技术支持,不符合国家法规对设备更新、安全与追溯的要求。远程与预判服务独占:**独有******?、*******?远程平台及预判性维修体系,可*×**小时远程监测、预警、诊断与修复,优化图像质量与临床应用,未开放给第三方。供应商唯一性:通用电气医疗系统贸易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为**医疗中国官方售后机构,山东拓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采购人辖区(山东泰安)唯一授权供货及服务供应商,无其他合法合规服务商可替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本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拟由山东拓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供货及服务。
七、拟定唯一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山东拓庄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舜泰北路***号银丰科技广场**号楼***
八、单一来源论证专家
黄麦华、唐德宏、聂怀利
九、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
十、采购人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采购人:泰安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贾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号
监管部门:
联系人:泰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温泉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同诚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座机)
地址:泰安市岱宗大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