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35线惠来县驿后至顶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澄清公告(交易公告)
2026-07-17
广东/揭阳 变更澄清
省道S235线惠来县驿后至顶溪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澄清公告(交易公告)
广东/揭阳-2026-07-17 16:35:25

致各潜在投标人:

因本项目在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开标一览表“工期”一项为系统固定模板,工期字段仅支持整数(单位为:个日历天或个月或年)格式的填报,无法录入带小数点的月份数值为统一投标填报口径、避免认定分歧,现就揭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开标一览表工期填报要求澄清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个月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个月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年;缺陷责任期* 年。

二、原招标文件工期交货期要求作如下折算*个月**个日历天统一口径折算):

*合同签订后**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送审稿

*初步设计文件批复后**日历天内,提交主体土建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从项目开工至项目竣工验收,施工期暂定***日历天;缺陷责任期***日历天

以上(*)(*)两项共计**个日历天,作为本项目工期(交货期)的要求(默认不含招标人和主管部门审核批复所需时间),投标人响应工期(交货期)不得大于该工期(交货期)。以上(*)项为成果文件交付后的服务期限要求,不计入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一览表填报的工期

本澄清公告*个月按**个日历天折算”仅适用于电子招投标系统开标一览表填报,项目的投标文件编制、正式合同履约、进度核算按自然月执行

本澄清文件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原文与本澄清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内容为准。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惠来县公路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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