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非现场执法设备和交通诱导屏社会化管养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6-07-17
江苏/徐州 招标采购
徐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非现场执法设备和交通诱导屏社会化管养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徐州-2026-07-17 00:00:00

徐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非现场执法设备和交通诱导屏社会化管养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非现场执法设备和交通诱导屏社会化管养服务项目 ***************************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非现场执法设备和交通诱导屏社会化管养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旨在保障徐州市区(含贾汪区、高架快速路、高速公路(若遇区域规划调整以招标区域范围为准))内所有点位和数量的电子警察、卡口相机、高清抓拍、测速设备、监控设备、诱导屏等前端设备和相关后端设备及系统的运行检查、维护保养、优化调试、故障处置和修复、升级改造和更新、调整迁移、网电修复更新、应急处置、箱体杆件保养加固更新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扫描件一份;或提供投标人****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投标人关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承诺。投标人不是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承诺(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的接收:

*.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前。

*.获取采购文件说明: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届满后仍可以下载,期限届满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王建成、李静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钻石国际*座**楼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及其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单位地址:徐州市泉山区祥湖路*号

联系人:何牧宇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徐州市云龙区世茂广场钻石国际*座**楼

联系人:王建成、李静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建成、李静

电话:*************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